偷影子的人的读后感7篇

时间:2022-05-11 09:20:02 读后感 浏览次数:

偷影子的人的读后感7篇

偷影子的人的读后感篇1

一直以来对阿富汗这个神秘而又多灾多难,饱经战火的国家充满了向往。当我从报纸上的书评上看到《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的时候,便迫不及待的买来一睹为快。

小说其实是男主人公阿米尔寻找心灵救赎的回忆录。

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

在阿富汗,一直都有冬天赛风筝的传统,并且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

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欺负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

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的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

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

很多人把目光聚焦在阿米尔的自我救赎之上。其实每个人的生活很平淡,可能没有那样的事情让你来面对与阿米尔类似的困境:犯一个禁锢着自己一生的错误,为此感到遗憾,难堪,让我们总是为此耿耿于怀。也没有人太多的人回象小说里的阿米尔那样,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这种太过巧合的事在小说中读来自然流畅,但现实中并没有太多机会去体会,也不会有太多的人愿意有这种机会来体会。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你也许会像阿米尔童年的时候那样,有一个亲如弟兄的人,可能你们身份不同,职业不同,甚至是国籍不同。当他们全心全意对你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你是觉得这是必然的呢,还是这是你应得的,你有没有好好想过自己应该如何珍惜这样的一个人。而不是在自己犯错之后找个借口与这个人断绝关系呢?

偷影子的人的读后感篇2

在这暖暖的午后,泡上一壶香茗,在那沁人心脾的清香中,我轻轻地翻开一本《中外名人故事》,犹如走进了名人殿堂。我看到了一位位平凡而又胸怀大志的名人,听到了他们那铿锵有力的豪言。领略了那一个个意味深长的故事......

高尔基的认真,钱学森的爱国,诺贝尔的奉献,达芬奇的勤奋……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高尔基是一位着名的苏联作家,他辛苦创作的剧作《耶戈尔·布雷乔夫和其他的人们》正在上演。导演却没经过高尔基的同意就把结尾改成布雷乔夫死了,观众们的反应很激动,但高尔基却硬要把结尾改回去,原因是布雷乔夫根本没有死。导演没办法,只好顺着高尔基的意思改回去,但这样一来,观众的反应差多了,而高尔基却很满意,因为他尊重了事实。

我不禁要感叹:如果人人都为了索取种种利益和效果,不分黑白,颠倒是非,那么世界将会是虚伪的。至精,至善,至诚,乃认真的最高境界。

轻轻合上书本,华罗庚的聪慧,让我钦佩,孙敬的刻苦,教我勤奋,安徒生的经历使我赞叹不已……

这本书,不仅是名人的史诗,还是一首首催人奋进的壮歌,在未来的道路上我将意气风发,豪情万丈一步一步的走得更加稳定。

偷影子的人的读后感篇3

灵魂没有栖息的地方,走到哪里都是流浪。

迪伦女主角,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长大。她感到在家庭没得到足够的爱,她的母亲也没有给她带来什么正能量,在她的世界里一切都是消极的,恐惧的。她的"心灵没有归属感,没有栖息之地。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她遇见指引她的摆渡人崔斯坦,让她感到依赖和信任。崔斯坦是一个只能执行引渡任务而没有自我的可怜摆渡人,同样没有归属,没有栖息之地。在她不知道去往何方时,摆渡人崔斯坦指引着她,保护着她,在走出荒原的路上他们相爱了。他要送她去另一个世界,但是作为摆渡人他自己却不能去。那儿虽然是灵魂栖息的乌托邦,却没有崔斯坦,这不是她想要的地方,却是崔斯坦希望送她去的地方,因为那里没有恶魔。

她虽然无知,虽然愚蠢,但她还是有与命运抗争的勇气。她苦苦挣扎着与崔斯坦相见,并带着崔斯坦逃出荒原,去到她的世界,最终他们如愿以偿。

慢慢读完《摆渡人》,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每个人都会面对一段艰难孤独的旅程,在遥远的那边,也许有自己渴望的世界,有自己追求的梦想,又或是自己深爱的人儿。迪伦克服自身的恐惧历经磨难回到荒原的场景历历在目,颇为感动。她找到了自己的摆渡人,我们又可不可以幸运一些在万千世界中找到灵魂的安身之处?

谁又不是在遇到对的人之前是别人的摆渡人呢?我们都是互相的摆渡人,不断的错过不断的遇到不断的因果最终送到对的人身边。即使遇到你之前爱过很多个又怎样,现在的他仍然是你爱的那个他啊。

偷影子的人的读后感篇4

新华书店的一次活动让我第一次接触到了摆渡人这本书,而在听到好友对它的评价后更是引起了我对这本书的兴趣,迫切地想要读这本书。几天后,书到了,我也立刻开始了书中遨游。

书中讲的是一位叫迪伦的倔强小姑娘在火车上意外身亡,于是开始了从人间通往冥界的旅途。而在这途中保护她的是帅气而又冷若冰霜的灵魂摆渡人——崔斯坦。途中,他们坠入了爱河,而在迪伦走到终点后才知道自己可能再也无法见到崔斯坦了,于是,她冒着灵魂被毁的危险,重返荒原,踏上了寻找崔斯坦的旅程。最终,迪伦成功地找到了崔斯坦并带着他一起来到人间,变成了真实的人。

文中的崔斯坦是个很典型的形象,生活中有时也会碰到这种人。他们冷若冰霜,不容他人靠近他们的情感半分,使人不由得想远离。但是这种人并不都是天生的,大多数都是因为之后情感的培养或受了较大的心灵创伤才会这样。文中的崔斯坦便是如此,开始时他会尽力去安慰死者,同情死者,但是每当这些灵魂死去或者离开,他就感觉自己内心的情感失去一部分,之后便不再去同情他们了。

俗话说“心病还得心药医”,文中的女主人公——迪伦便给了崔斯坦这心药。她不像其他死者,得知自己死后放声大哭或是抱怨一定是哪里出错了,而是坚强地忍了下来,反而对崔斯坦之前的经历而同情,对他不是一个“人”而难过。她把崔斯坦过去对死者的感情通过爱的方式还给了崔斯坦,用爱把崔斯坦的内心填满,感化了崔斯坦,从而使崔斯坦最终也像人一样学会了去爱。

我明白了,生活中的人更是要去爱别人,用爱感化他人,因为只有爱才是最好的心药。

偷影子的人的读后感篇5

最近读了《追风筝的人》,不敢说理解透彻,但是真的颇有感触。

前言中的最后一句话,愿你们的风筝飞得又远又高。当我读的过程中发现风筝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义,可以是某种情感,或是不懈追求的珍贵的精神或物质。对于阿米尔来说,风筝代表的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目前我还想不出来我人生的风筝到底是什么,不过不管是什么,我会勇敢的去追逐,不管前方有多少的坎坷。

哈桑单纯,忠诚,纯良正直。阿米尔敏感,缺乏安全感,在感情和道德上摇摆不定。在他们脆弱的关系后尽然隐藏着亲兄弟的血缘。全文尽展当代的阿富汗与阿富汗文化,作者描述的阿富汗温馨舒适,可即便是这么美丽的国度,却是如此分崩离析。作者安排的情节紧紧扣人心弦,角色的安排和情节的发展令人极度不安。小时候的过于早熟,让阿米尔做出了错误的决定,赶走了哈桑,却不知与以后的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还有命运的因果轮回。当他为了带走哈桑的儿子,被阿塞夫打成了兔唇,哈桑的儿子自杀被救活后的空洞,因为风筝终于被填补,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如今又成了阿米尔对哈桑的儿子。冥冥中的安排与救赎实在让我感受颇丰。好在阿米尔总算追逐到了自己缺少的那部分人性,可是我们呢,真的可以追到我们的风筝吗?

而阿米尔那受万人敬仰的父亲,尽然隐瞒着那样的丑闻,还有男人为了养活自己的孩子出售自己的义肢,通奸的情侣在体育场被石头砸的血肉模糊,而哈桑的儿子尽然也逃不过悲惨的命运,被迫涂着胭脂,带着铃铛跳着猴子表演的舞步,并且和父亲一样被阿塞夫强迫,这些景象给人以很大的冲击,实在令人回味无穷。

凡夫俗子在历史狂涛里的独立奋斗,一部非比寻常的小说。

所有的书,每一次阅读会有不同的感触,期盼下一次阅读。

偷影子的人的读后感篇6

摆渡人崔斯坦在向15岁的女孩迪伦介绍自己时说,“我是摆渡人,我引导灵魂穿过荒原,保护他们免遭恶魔毒手。我告诉他们真相,然后把他们送到他们要去的地方。”

摆渡人,这是一本关于爱的书。

15岁女孩迪伦在去看望多年未见的父亲的路上,火车发生事故。“迪伦,你不是事故中的唯一幸存者。”“你是唯一一个没有逃出来的人。”为此,早早等候在发生事故附近山坡上的摆渡人崔斯坦带领她的灵魂穿过荒原,到达一个崔斯坦也没有去过的地方,灵魂们称之为“家”。

印象深刻的是关于“荒原”,在人生活的世界到“家”之间,有一段荒原,“荒原,它位于两个世界的中间,你必须要穿过它。每个人都要穿过他们自己的荒原。在这个地方发现你已经死去的真相,然后无可奈何地接受。”行走其间,食腐者、恶鬼会拼命抓住穿越路上的孤魂。至于荒原是什么样子,完全由灵魂的心情决定,灵魂心情愉悦,荒原的天气就艳阳高照,心情很down,天色就会多云而阴沉。“你的身体是你心像的投射。这片荒原也是一样的。当你从隧道出来的时候,你估摸着这几离阿伯丁还有一半路——身处高原的某个地方,一个偏僻、多山、荒凉的地方——所以荒原也就成了这个样子。你不喜欢锻炼,所以只要一走路,你的心情就糟透了。这个地方反映了你的所思所感。当你生气的时候,这里就阴云密布,狂风大作……一片漆黑。你的心里越阴郁,夜晚也就越黑暗。”

如果,世界真的是神造的。如果,小说里关于世界维度的布局是真的。谁又能确定,此时此刻,此地此处,不是荒原呢。我们懵懵懂懂地来到这个世界,懵懵懂懂的行走、成长,至于要到哪里去,谁也说不清楚。成长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坎坷、挫折,谁又能确定不是食腐者、恶鬼在作恶呢。一些人夭折、英年早逝,谁知道他们是不是被食腐者、恶鬼拉入了水底呢。我们对世界有不同的看法,悲观、乐观,谁又能确定是不是因为我们自己的性格造成的。

如何能顺利地、心情愉悦的走过荒原,惟有爱的支撑。所以,灵魂的摆渡者,就是爱。和彼此相爱的人一起,走过寒来暑往,迎接旭日阴云,荒原也没有那么可怕了,甚至走到世界尽头,竟会舍不得离开荒原。因为,只有在那里,才能和爱人在一起,才能体味到彼此支撑、彼此眷恋,才能时时刻刻看到对方。在那个所谓“家”的地方,你想要的任何都会有,唯独没有爱人,于是你决定重新回到荒原,寻找自己的摆渡人,也就是爱人。

在那个所谓的家的地方,很多人悠然自得地生活在那里。例如,二战期间被上司枪毙的士兵乔纳斯——“我活着的时候总是想买辆车”,于是他在自己的“家乡”斯图加特,开车、修车,“现在我可以买得起自己想要的东西了。尽管我觉得不管我对它做什么它都会跑起来,但我还是喜欢假装这一切跟我有关系。我从荒原穿过来看到它的时候简直太激动了……”在乔纳斯走过荒原的时候,很平淡,十八岁就被枪毙了,他还没来得及体验爱情,于是车是他的最爱。我猜想,乔纳斯在荒原行走的时候,应该很无聊吧。在荒原上的一生,应该是寡淡的。还有,伊莱扎,那个告诉迪伦关于回去的秘密的、“在这里已经很久”的人,她每天坐在一把老式木摇椅上轻轻摇晃着,等待着,“我知道用不了多久丈夫就能来陪伴我了。”可是,谁知道呢,谁知道她的丈夫在穿越荒原时会不会发生意外,谁知道她的丈夫在抵达“家”的时候,会不会选择来见她。她“在这里已经很久了”,也许,上面所说的那些“谁知道”已经发生了。然而,她就是那么等待着,从来没有想过要回去找自己的爱人。因为,她怕,她问迪伦的话,就证明了一切——“你宁愿让自己的灵魂灰飞烟灭都要回去?”

所以,“不是这个地方不让他们走,而是这些灵魂自己束缚住了自己。”

迪伦勇敢的迈出了那一步,并最终与崔斯坦重逢在荒原、一起回到了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也许没有“家”美好,却能和爱人生活在一起,那才是“家”。

让我们勇敢爱。面对爱,敞开心扉。面对爱,勇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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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影子的人的读后感篇7

《包法利夫人》是一出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并存的悲剧。小说中的女主人公爱玛·包法利是一名小资产阶级的妇女。结婚后痛恨丈夫查理·包法利医生的庸碌无能,渴望温柔,英俊而有才情的伴侣,追求浪漫和优雅的贵族生活,为了实现这个目的而不惜几次三番地与人通奸,甘愿堕落为他人情妇,痴心爱情,而无暇后顾。最终变得精神分裂,负债累累,服毒自杀的下场。而男主人公查理是个迟钝迂腐,懦弱无能,却十分老实,勤快的人。出生在一个破败潦倒的家庭,很迟才上学,被同学们讥笑蠢笨,然而十分勤奋,每课必上,笔记必作既不拔尖,也不垫底。最后考入了医学院,成为了一名医生。

在第一部中,查理的父母为查理找到了一名年老且丑陋,但继承丈夫大笔遗产的遗孀做老婆。夫人对查理管教很严,偷拆信件,对病人诊费斤斤计较,买昂贵衣服,让查理顺着他,说爱她。不久查理就遇到了请他治腿的富农卢欧老爹的女儿爱玛,一个可爱又迷人的姑娘。查理以治疗为借口,和爱玛相见。夫人得知后,醋劲大发。然而过后不久婆婆发现大笔遗产是假的,和媳妇大吵大闹,最后第一任包法利夫人精神失常,吐血而亡。卢欧老爹闻讯,安慰查理,并让他娶爱玛为妻。于是不久,爱玛成为了第二任包法利夫人。少女时期的爱玛对爱情十分渴望,婚后的查理夫妇也倍感甜蜜。但是爱玛总觉得查理不解风情。直到一位被查理治好的子爵邀请他们去舞会,爱玛被子爵的风度深深吸引了,经过一夜纸醉金迷的贵族生活,爱玛就再也忘不掉那种感觉了。

第二部里,爱玛因为过度的幻想而深陷痛苦之中。查理以为爱玛水土不服而得病,就举家搬迁到永镇寺。在这里他们认识了药剂师郝麦先生和文书赖昂先生。爱玛为赖昂的博学素养和绅士风度所折服,爱上了她。但赖昂要去巴黎念法律,很快就和爱玛分别了。爱玛又陷入无聊的生活和幻想之中。有一天,一个名为罗道耳弗·布朗的于歇特的地主来找查理替其仆人放血,在此认识了包法利夫人,并想要得到和玩弄她。罗道耳弗是一个情场老手,性格豪放粗野,内心粗俗,却有着敏捷而清晰的头脑。他毫不费力就让爱玛当了他的情妇并痴迷于他。一方面,爱玛为这种通奸的乐趣感到兴奋。另一方面,她又嫉妒痛恨查理的懦弱无知。她想要和罗道耳弗远走高飞。但那并不是如他所想,他很快一书抛弃了爱玛,爱玛进入精神分裂状态,之后又极度忏悔,希望赎清自己的罪孽。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赖昂学成归来,在鲁昂的事务所实习。查理夫妇去看戏时碰到了他,爱玛又陷入新的感情漩涡……

第三部开始,爱玛借口去鲁昂学钢琴,实则每个周四都和赖昂幽会,共度良宵。爱玛又开始享受到苟合的乐趣,并且愈演愈烈。她四处借钱,为通奸的场所创造舒适条件,最终引火烧身,商人勒乐通过法院传票,逼她还债。最终包法利夫人无计可寻,偷了药剂师实验室里的一瓶砒霜,服毒自杀。而查理因为伤心过度,日渐颓废。女儿白尔特寄人篱下,后进了纱厂,而药剂师大走红运,生意兴隆。

查理一直深爱着爱玛,当他发现爱玛一抽屉的情书时,他并不嫉妒和痛恨赖昂和罗道耳弗,而认为错的是命。在这方面,他显得比任何人都高贵,但他错就错在无知,过度的宽容。要是他心思细腻一点,懂得爱玛的想法,就不会酿成这部悲剧了。

书中有大量的情态描写和心理描写,充分说明爱玛是个爱幻想,贪慕虚荣,追求浪漫的女人。正因为她这种心理和查理带给她的婚后枯燥乏味的生活,她才几次三番地越轨,不惜一切代价和其他男人苟合,追求她所谓的爱情,才落得这般悲惨的下场。虽然作者福楼拜描写的只是一般的桃色事件,但是他触及到了更深和广阔的方面,可以说爱玛的悲剧不只是她一个人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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