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谈心谈话制度8篇

时间:2022-10-23 13:15:02 谈话记录 浏览次数:

篇一:幼儿园谈心谈话制度

  学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本着教育、 保护、监督关口前移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制止和防范违纪的现象发生,为学校改革、 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我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 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谈话制度适用情况 1、新选拔任用、聘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2、有信访举报或其他渠道反映,涉及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需要听取 本人意见,早打招呼的,进行诫勉谈话; 3、经其他方式帮助教育仍无改进,需要进一步批评指正,促其重视改正的, 进行诫勉谈话;

  4、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需要及时提醒,引以为戒的,进行诫勉谈 话; 5、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及评价为不合格等级的党政组织及领导干 部,进行诫勉谈话;

  6、其他需要实施谈话制度的情况. 二、谈话制度适用对象 学校选拔任用、聘任的领导干部. 三、确定谈话对象的程序 在任用或聘用文件发布前,依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责 任规定,校级领导干部谈话,由校党支部研究后进行。

  四、谈话的主要内容 1、对于任前廉政谈话,主要从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增强防范意识方面进 行;

   2、对于诫勉谈话,向被谈话人指明反映的问题,被谈话人就反映问题做出解释、 说明或认识,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情况,谈话人应对其提出要求和希望,被谈话人 对反映问题或要求表明自己的态度。

  六、谈话注意事项 1、进行谈话,要事先通知被谈话人,预约时间和地点;

  2、谈话人至少两人,并使用规定的表格做好记录;

  3、对谈话情况如实记录,谈话人要充分重视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

  4、诫勉谈话中应对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及举报材料等相关情况保密,不得泄 漏;

  5、收到诫勉谈话通知后,被谈话人要自觉接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谈 话中要实事求是的回答和陈述问题;

  6、被诫勉谈话人不得事后追查和打击报复谈话人、举报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 追究相应责任;

  7、谈话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请被谈话人提供书面材料。

  七、谈话的后续工作 1、对任前廉政谈话的领导干部,应采取定期回访制度,了解本人廉洁自律情况, 并征求该同志的主管领导和群众的意见与评价. 2、对诫勉谈话的被谈话人经谈话证实确有违纪行为的,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告诫被谈话人自律自省,要求限期纠正,并报告纠错情况;

  3、对诫勉谈话的被谈话人经谈话证实存在错误,需要进一步查实,或者被谈 话人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谈话人要及时报告委托单位负责人,按有关 规定和程序进行研究处理;

  4、在诫勉谈话中,得知被反映的问题不实时,要允许被谈话人解释和说明,已 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当事人负责,在适当时间和场合给予澄清;

  5、谈话记录要列入干部廉政档案。

  八、本制度由党支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幼儿园谈心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廉政谈话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 针,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教育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洁自 律,

  提高党员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预防和遏制不廉洁行 为, 特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第二条 廉政谈话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处科级干部;根据信访和举报需 要谈话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廉政谈话分为履新廉政谈话、 诫勉性廉政谈话和常 规性廉政谈话(届中谈话)。

  ㈠ 履新廉政谈话主要是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 沟通思想,明确廉政责任和要求,一般在领导干部上任之初进行, 也可以在新任职后一段时间进行。

  履新廉政谈话应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 权力;如何改进、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民主集中制;如 何贯彻执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加强自身修养,带头廉洁自律;

  如何遵守政 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明确其 所任职务相应 的党风廉政责任。

  ㈡ 诫勉性廉政谈话的对象主要是思想作风、 工作作风和生 活作风存在问题的人员;有一般廉洁自律问题、轻微违纪问题的 党员和干部。

  谈话内容主要是了解核实有关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

   面的情况, 并对其进行警诫教育和劝勉。

  诫勉性廉政谈话要突出党纪国法教育, 针对存在问题督促

  整改, 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了解被谈话人执行廉洁 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重点是在遵纪守法、 廉洁自律和作风建 设方面发生的苗头性问题;群众反映较多,虽不构成违纪,但已 产生不良

  影响的问题;

  群众举报的属于自查自纠范围的问题;

  组织 上认为需要提醒、告诫的其他问题。

  ㈢ 常规性廉政谈话(届中谈话)主要是在干部履职过程中、 节假日前或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 适时对领 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或情况沟通, 一般每年安排一次。

  常规性廉政谈话主要听取领导干部对廉洁自律情况的汇报;

  反馈群众对其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醒领导干部加强 廉洁自律建设, 并对今后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希望 和要求。

  第五条 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 部门、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㈠ 主管领导和纪委书记、副书记负责处级领导干部的履新 谈话、常规谈话、诫勉谈话;

  ㈡ 主管行政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科级干部的履新谈话、 常规谈话;

  ㈢ 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科级干 部的诫勉谈话。

  第六条 廉政谈话一般采用与被谈话人个别谈话的方式, 对 普遍性问题,也可采用会议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谈话前,院 纪委根据平时

  掌握的情况,制定谈话方案,作好充分准备,以增强谈话的 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七条 诫勉性廉政谈话前,对违纪苗头性问题做必要的调 查核实工作,提出谈话意见并送主谈人审定。谈话中要坚持原则, 实事求是,注意方式方法,注意保护检举人,批评提醒要到位。

  谈话时需有专人记录谈话内容,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被谈话人 对廉政谈话要正确对待,对谈话内容必须表明态度,实事求是、 负责任地说明情况,并在谈话记

  录上签字;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在限期内写出情况说明或书面 检查, 提出自律整改意见,上交纪委,并在限期内切实整改。如 需要被谈话人就某些问题作出进一步说明的 , 被谈话人要以书 面形式表述并上交。

  第八条 谈话结束后, 将谈话记录装入被谈话人廉政档案。

  对有不廉洁行为或违纪行为,但没有作为初核案件对象的干 部进行诫勉谈话, 要注重阐明严于律己的观点, 教育其警钟长鸣;

  对那些有 一般性违规或轻微违纪问题, 经过初核了解而未立案的干部进 行诫勉谈话, 观点要明确,批评要中肯,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 并对其今后的思想作风、工作 作风或生活作风提出要求;

  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的, 应 采取适当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为其澄清;

  对反映问题属实的, 被谈话人必须抓紧认真整改;若发现有严重问题,由纪委提出进 一步的处理意见。

  第九条 对经诫勉性廉政谈话后半年内仍无改进者, 按干部 管理权限向党委或组织部门提出对被谈话人的任用及取消评先 资格的建议。

  第十条 本制度由院纪委负责解释。

  

篇三:幼儿园谈心谈话制度

  幼儿园廉政谈话制度幼儿园

  幼儿园廉政谈话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 政建设,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不断增强领导干部 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根据中央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有关文 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廉政谈话包括干部任职前谈话、上级领导与下级组织负 责人谈话、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五种形式。

  三、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是对岗位发生变动和新提拔的干部 在政治、经济和生活中,就用好权力、管好队伍、廉政勤政、作 风建设等需注意的廉政事项进行的谈话。干部转任,干部轮岗, 干部提拔三种情况应进行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

  四、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内容主要有:

  重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要求谈话对象廉洁自律, 严格执行有关廉政规定;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谈话对象对所分管工作及其工 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应承担的领导责任;

  要勉励谈话对象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廉洁 奉公,勤政为民,做人民的公仆。

  五、上级领导与下级组织负责人谈话是就党风廉政建设情 况、廉洁自律情况、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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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下级组织负责人进行的谈话,以加强科学、民主决策,确保政 令畅通,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更深入地了解情况,沟通感 情,改进工作。

  六、上级领导与下级组织负责人谈话内容包括深入了解群众 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最大程度获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 议;了解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干部廉洁自 律情况和其他有关廉政工作情况;对谈话对象和其所在部门的党 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工作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七、提醒谈话是对重点部门、重点工作等容易滋生腐败的关 键环节和关键部位、热点问题和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领导干部个 人、家庭发生重大事的相关人员进行的谈话。涉及人、财、物、 招投标等重要部门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为保证单位工作的 顺利完成,确保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重大节日前和领导干部个 人发生重大事项时要进行提醒谈话。

  八、提醒谈话内容主要包括谈话人对谈话对象在贯彻落实上 级组织决策、决议、决定和各项工作任务过程中落实“一岗双 责”情况提出明确要求,提醒谈话对象在重要工作和重大节日期 间要尤其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谈话对象报告个人、家庭近期重大 事,并按时填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单。

  九、警示谈话是针对群众信访、举报个人或单位在廉政方面 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而进行的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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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在廉政方面反映问题较多的干部个人和单位负责人应进行警 示谈话。

  十、警示谈话内容主要包括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个人工作 情况、作风建设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向谈话对象提出存在的问 题、群众反映的问题,并提出具体要求,谈话对象要提出自己今 后需要注意的廉政事项。

  十 一、诫勉谈话是就群众信访、举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 行政监察、专项清理等渠道,反映或者暴露出领导干部在履行岗 位职责和生活中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尚不构成纪律处分而进行的 谈话。执行规章制度不够严格,存在需要注意的问题的,不能认 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 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廉政测评结果较差的应进行诫勉谈话。

  十二、诫勉谈话内容主要包括谈话对象就存在的问题作出书 面或口头说明,向谈话对象指出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 问题的危害性,责令谈话对象制订整改方案,谈话对象对存在的 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作出改正承诺。

  十三、廉政谈话可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分级谈话,与 部门负责人单独谈话,与部门班子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等方式进 行。诫勉谈话应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

  十四、谈话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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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㈠谈话前要将时间、地点提前通知谈话对象本人,并认真做 好谈话的准备、协调联络、记录等工作;

  ㈡廉政谈话前要认真收集、汇总谈话对象所在部门及本人开 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以及基层和群众信访举报情 况;

  ㈢涉及重要问题的诫勉谈话,事前要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 并要求谈话对象写出书面说明。

  十五、廉政谈话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政策,注意方 式方法的原则,对不宜向被谈话人透露的有关问题要严格保密。

  十六、谈话对象接到廉政谈话通知后,要主动配合,不得借 故推诿、拖延。

  十七、接受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时,谈话对象要如实回答和 陈述问题,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隐瞒事实,对谈话人提出 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要有明确的表态。

  十八、诫勉谈话应有两人以上参加,要有详细的记录,谈话 记录要经谈话人和谈话对象核实签字后,由纪委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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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幼儿园谈心谈话制度

  县财政局廉政谈话制度

  县财政局廉政谈话制度

  _县财政局党组和纪检组负责人

  同局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人谈话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根据《中国

  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 条例》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

  我局实际,制定本 规定。

  一、 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人。

  二、 谈话的内容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 与省委、省政

  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的 情况,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

  情况。2、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工作的情

  况。

  3、 个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 导干部廉洁从政

  若干准则》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 情况。4、

  个人和领导班子其他

  成员执行廉政勤政、治理公款 吃喝浪费、严禁党员干部赌博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5、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

  作条例》的情况。

  6、 对上级党委、政府、纪委交办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的查处情况;解

  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的情况。7、 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和问

  题。

  三、 谈话的实施

  1、 谈话工作在局党总支和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局党

  组和纪检组作出安排。

  2、 谈话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负责,纪检成员和人教股 负责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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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谈话的时间和具体对象局党组和纪检组根据工作需 要确定。局各股 室和乡镇财政所负责人的每一任职届内,局 党组和纪检组负责人至少同其谈话一 次。4、 谈话前 5 天,局党组和纪检组将谈话要求、内容、 时间、地点等书 面通知谈话对象。四、 谈话的要求

  1、 谈话对象接到谈话通知后,要认真做好准备,安排 好工作,按时到 约定地点参加谈话。2、 谈话对象介绍情况要紧扣本地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 主 要问题和工作中的热点、 难点问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 实事求是。3、

  负责谈话的同志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政 治责任感,与谈话对象 平行交换意见。

  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 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4、谈话时,主谈方要认真 做好记录,并将谈话情况整 理成书面材料,连同谈话记录向局党组和纪检组汇 报。谈话 记录和谈话情况书面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重要情况及时 向局党组报 告。__县财政局党组和纪检组

  关于财政系统负责人任前廉政谈话的规定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 国共产党章 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 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 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 合我局实 际,制定本规定。

  一、 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各股室负责人、乡镇财政所所长和预算会计。

  二、 谈话的内容 1、 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2、 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 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要求;3、 对配偶、子女 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的要求;

  4、 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要求;

  5、 听取谈话对象对党内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谈话的实施 财政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按照财政干部管理原则进行 __县财政局党组和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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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财政干部诫免谈话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切实加强 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 政教育,帮助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同志认 识和改正错误,拒腐防变,促进党风廉政 建设,根据《中国 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 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湖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 于追究违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行为的具体办法》和中纪委 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 定。

  一、 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和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有轻微违纪行为,可不 给予纪律处分的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

  二、 谈话的内容 1、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方面存在 的问题。

  2、 维护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权威、执行民主集中制、 班子内部团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履行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财政局部署的工 作任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4、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5、 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存在的问题。

  6、 因工作失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社会不稳 定因素方面存在 的问题。

  7、 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辖区的国家、省、市、县重 点工程建设阻 工、停工,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群众信访反映的其他需要予以诫勉 的问题。

  三、谈话的实施 1、 诫勉谈话局党组、纪检组的有关内设机构提出需要 谈话的对象及谈 话时间、地点和内容等,报局党组和分管领 导批准后实施。2、 诫勉谈话一般 局党组、纪检组的有关内设机构负责 人主谈。谈话对象是财政局各股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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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财政所负责 人,局党组、纪检组领导同志主谈。3、 参加诫勉谈话人员不得 少于 2 人。谈话人以外的人 员局党组、纪检组有关内设机构派出。4、 对诫勉 谈话内容要作好诫勉谈话记录,并将诫勉谈 话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诫勉谈话记 录和书面材料存入干部 廉政档案。四、谈话的步骤和要求

  谈话步骤 1、 谈话人员向谈话对象指出其存在的问题。

  2、 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或说明。

  3、 区别不同情况,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 出书面检查,提 出限期改正错误的意见和建议。4、 谈话对象谈思想认识,表明态度。

  谈话要求 1、 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或说明必须实事求是, 对组织和本人负 责。

  2、 谈话中确认需要限期整改的问题,谈话对象要在谈 话后 15 日内书面 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和有令不 行、有禁不止的,追究其纪律责任。3、 对谈话中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和写出个人 检查的,主谈人员要及时将情况向局党组、 纪检组领导报告、 谈话中发现谈话对象错误严重,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 责任的,按规定 程序办理。

  __县财政局 关于财政局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 监督作用,根据《中 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 督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的规定》、《中 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纪委第五次 全 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述职述廉的内容 本人及领导班子在本年度的下列情况:

  1、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主要包括贯彻 执行民主集中 制、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制度、《党政领导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篇五:幼儿园谈心谈话制度

  乡镇纪委廉政谈话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立相关精神,规乡镇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廉政谈话的对象

  本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各村社区干部。

  二、廉政谈话的原则

  廉政谈话要坚持实事、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

  三、廉政谈话的类型

  主要分为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三种类型。

  〔一〕任职廉政谈话。乡镇纪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围绕廉洁从政的主题,与新任职领导干部的谈话。主谈人应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良、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如何加强自身修养,带头廉洁自律;如何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承受监视等容进展。

  〔二〕诫勉谈话。乡镇纪委对有群众反映或经调查已经出现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的谈话。主谈人应讲清群众反映或举报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开展下去的后果及危害;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

  〔三〕警示谈话。乡镇纪委针对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乡镇干部、村社区主干的谈话。主谈人应针对工作情况和干部队伍建立情况,在客观评价认真分析的根底上,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对今后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希望和要求。

  四、廉政谈话的组织领导

  廉政谈话工作在乡镇党委领导下进展,谈话对象和主谈话人由乡镇纪委具体安排。

  五、廉政谈话的根本要求

  〔一〕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并指定专人做好记录。

  〔二〕进展廉政谈话,要坚持原则,实事,力求客观准确。要根据掌握的情况,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明确提出意见和要求,同时应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

  〔三〕进展廉政谈话时,要认真听取谈话对象的述和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可请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对谈话对象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予以充分重视,认真核实,在尊重事实的根底上,维护谈话对象的合法权益。要注意保护检举人、反映人,不得向谈话对象泄漏检举人、反映人的、身份及检举、反映材料等有关情况;

  〔四〕谈话对象接到廉政谈话通知后,要自觉承受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承受诫勉谈话时,要实事地答复和述问题,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隐瞒事实。

  乡镇纪委议事制度

  一、 议事要求:根据党章、上级纪委和乡镇党委的有关规定,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纪委自身建立,充分发挥纪委在加强党风廉政建立中的重要作用。

  二、议事原则:贯彻执行党的集中制原则。

  三、议事围:围绕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讨论并研究本乡镇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立方面的重大工作事项。

  1、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决策;

  2、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建立的重要措施;

  3、研究乡镇重大违纪案件的处理问题;

  4、讨论提请党委决定的重大问题;

  5、讨论提请上级纪委决定的重大问题;

  6、学习、讨论乡镇重大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

  7、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布置的纪检监察工作和其他任务;

  8、纪检检察工作理论研究。

  四、议事规则:

  1、随时安排会议研究重大问题;

  2、会议由纪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全体纪委委员均应参加,假设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但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

  3、重大事项的决策,事前要作好准备,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根底上,在会上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4、讨论研究有关工作或问题时,每个委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决策时按集中制原则进展,重大问题要实行票决制。

  5、全体委员要坚持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任何人不得将研究决定的容擅自外传,严格遵守纪律;

  6、委员之间要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共同维护纪委领导班子的威信。

  乡镇纪检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制度

  一、乡镇纪检干部要深入农村党组织和乡镇机关职能室了解情况,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原则上每两个月一次,并配合党委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与考察干部、评议党员、执法监察和专项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展。

  二、乡镇纪检干部对农村党组织实行联系制度:

  1、必要时可参加所联系的党组织的党生活会;

  2、倾听群众反映有关意见,了解农村党风廉政建立情况;

  3、配合所联系的党组织做好违纪的调查核实工作;

  4、负责有关纪检监察工作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三、按照党风廉政建立要求,乡镇纪检干部要加强对乡镇重点部门的联系工作,加强对干部的保护和关心,每人联系一至两个重点部门,及时进展党风廉政建立情况通报,了解部门工作难度,帮助排忧解难,保障行政管理工作正常运作,确保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得到切实贯彻。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考核,营造创先争优的工作气氛,激发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活力,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特制定本方法。

  一、考核对象

  乡〔镇〕纪检干部,村〔社区〕纪检组织。

  二、考核容

  〔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村领导干部无严重违纪问题。大力加强村纪检组织建立。

  二是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防体系建立。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全年组织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党员、干部的受教育率不低于95%。制定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三是构建大调解快速联动联调机制,积极处理来信来访,按期优质办结信访件,无越级到市以上纪检监察机关集体访。及时向乡镇纪委反映信访信息。

  四是加强党基层建立,抓好村班子作风建立,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有效解决损害农民利益问题。

  五是围绕经济建立中心,围绕支部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廉政监察。

  〔二〕日常履行工作职能的表现,根据敬业程度、创新精神、工作作风和自身建立等方面情况做出评判。

  三、考核方法

  〔一〕采取工作考核和日常工作评议相结合的方式。

  〔二〕工作目标考核方法:由乡镇纪检干部个人、各村〔社区〕纪检组织根据工作考核任务先自我打分。经乡镇纪委审核确认后纳入总分。

  〔三〕评议方法:

  1、领导评议。由乡镇党委牵头,乡镇纪委考核组对乡镇纪检干部个人、村〔社区〕纪检组织的工作进展综合评议。

  2、述职评议。由乡镇党委牵头,乡镇纪委组织乡镇纪检干部、各村〔社区〕纪检委员进展述职评议。

  领导评议分占60%,述职评议分占40%。

  

篇六:幼儿园谈心谈话制度

  Q/CYTL.JC.GL.304—2008

  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2008-6-10 发布

  2008-6-10 实施 发布

   Q/CYTL.JC.GL.304—2008

  目次

  前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职责 ................................................................................ 1 3 管理内容和方法....................................................................... 1 3.1 谈话形式 .......................................................................... 1 3.2 谈话程序 .......................................................................... 1 3.3 谈话时的相关要求................................................................... 2 4 相关文件 ............................................................................ 2 5 记录 ................................................................................ 2

  II

   Q/CYTL.JC.GL.304—2008

  前言

  为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提升工作效率,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促进公 司党建和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由监察部提出并归口。

  本制度起草单位:监察部。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江学平、王晶、周黎黎、李一帆。

  III

   Q/CYTL.JC.GL.304—2008

  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科级、副科级(含享受待遇)人员廉政谈话。

  2 职责 2.1 监察部负责干部廉政谈话管理的具体实施。

  3 管理内容和方法 3.1 谈话形式 3.1.1 任前廉政谈话。主谈人应重点围绕所任职务岗位范围内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转 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加强自身修养, 带头廉洁自律;如何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监督等有关内容进行。

  3.1.2 任职廉政谈话。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围绕廉洁从政、完成目标任务的基本要求开展。主谈人应从 如何正确使用权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民主集中制、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等 有关内容进行。

  3.1.3 诫勉谈话。指对民主测评分数较低但尚达不到免职或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 干部的谈话。主谈人应讲清民主测评中被谈话人存在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发 展下去的后果及危害;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

  3.1.4 警示谈话。针对一个部门在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下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 谈话,谈话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主谈人应针对该部门的工作情况和干部队伍建 设情况,在认真客观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对今后工作重点或方向提 出具体建议、希望和要求。

  3.2 谈话程序 3.2.1 干部任职前由公司党群工作部组织干部科及监察部针对谈话对象将任职岗位确定谈话内容。监察 部对进入任前考察的干部进行认真的廉政考察,写出《廉政考核报告》,返党群工作部组织干部科,汇 总形成被考察对象的《考察报告》提交党委会讨论。重要的谈话,由纪委集体研究决定,经党委同意后 实施,并做好谈话记录。

  3.2.2 纪委按照党委的部署,提出年度廉政谈话的人员名单,重要的谈话,由纪委集体研究决定,经党 委同意后实施。纪委提前做出谈话计划安排,确定主谈人、谈话主题、谈话时间、谈话地点,并严格履 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3.2.3 监察部按照纪委的要求,具体落实并执行。一般性谈话,由监察部提出建议,经纪委同意后实施。

  监察部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拟定谈话提纲、书面通知被谈话人时间、地点、记录谈话内容、保管谈话 材料。对职代会民主测评得分较低但尚达不到免职的干部由党群工作部组织干部科提出诫勉谈话的建 议,经党委同意后,由党委指定专人实施谈话。对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干部,由 监察部提出谈话建议,经党委同意后,由党委指定专人实施谈话。针对一个部门在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

   Q/CYTL.JC.GL.304—2008

  性、倾向性问题,与下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谈话,由监察部提出建议,经党委同意后实施。

  3.2.4 监察部按照纪委的要求,提出年度廉政谈话的部门清单,主谈人应针对该部门的工作情况和干部 队伍建设情况向监察部门进行汇报,在认真客观评价分析的基础上,部门自我提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 危害性,并对今后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计划、整改方案和目标。

  3.3 谈话时的相关要求 3.3.1 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参考《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加强对行业各级领导班子 及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意见(国烟党〔2005〕39 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烟草行业 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烟监〔1999〕33 号)》所列内容进行。

  3.3.2 进行谈话时,可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

  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对主谈人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 应有明确的表态。

  3.3.3 谈话对象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必要时应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报送公司纪委 审批,并由监察部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落实。

  3.3.4 加强对谈话效果的监督检查,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意见,要及时向纪委汇报并转交有关 部门落实;涉及重要问题或人员的谈话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并加强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的督办。

  3.3.5 严格保密纪律,凡属不应公开的内容,都要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传播和泄露。

  4 相关文件 4.1 中国共产党章程 4.2 关于加强对行业各级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意见(国烟党〔2005〕39 号) 4.3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4.4 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烟监〔1999〕33 号) 5 记录 5.1 廉政考核报告

  

篇七:幼儿园谈心谈话制度

  2021 年廉政谈话制度范文 为全面加强“两权”监督,有效预防和遏制___现象的发生,促进 本局科室负责人和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___”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 管,___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两 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___现 象的发生,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税务干___伍,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 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___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党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监督的原则。

  (三)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

  三、谈话对象 各科室负责人和在职党员干部。

  四、谈话方式 (一)定期谈话。每年至少谈话一次。

  (二)随时谈话。县局根据平时所掌握的情况,或者根据群众给 纪检监察部门___的情况,在调查过程中随时进行谈话。

  (三)征求党员干部或其他干部的意见。

  五、谈话内容 (一)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认识。

  第1页共25页

   (二)对区局、州局和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工作重大部 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两权”监督在工作各环节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遵守政治纪律情况。

  (五)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制度情况。

  (六)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七)科室或个人对职责范围内或本人党风廉政建设及___工作履 职情况。

  (八)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案件查处情况。

  (九)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工作存在的问题。

  (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好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其他事项。

  第二篇:廉政谈话制度关于廉政教育谈话的规定 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根据《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 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干___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实行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谈话制度,是区___从加强党风 廉政建设和教育保护干部的目的出发,以事前监督为主,将关口前 移,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保护和监督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教育谈话制度,是区___领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 和要求,对谈话对象进行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谈话制度坚持实事求 是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条

  第2页共25页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党纪政纪,自觉接受教育和监 督;应当如实向___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接受批评和建议,及时 纠正缺点和错误,努力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第四条 每年底,区委对全区各单位担任现职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一次___ 廉政谈话;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要向区委、区政府的分管领 导递交廉政承诺书。

  第五条 区___每年根据干部调整情况,___新任职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___ 廉政谈话。

  第六条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教育谈话:

  (一)职务晋升或工作调动时,进行必要的廉政教育;

  (二)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需要提醒或者帮助教育;

  (三)有群众反映或者信访___一般问题,需要进行诫勉谈话;

  (四)有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和解决的问题。

  第七条 谈话的对象:

  全区各部、办、局、群团、街道等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 职能部门或单位的科级负责人。

  第八条 谈话的___:

  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区委副书记、___书记负责;也可委 托或指定___副书记、___常委进行谈话。

  第3页共25页

   第九条 谈话的程序及要求:

  (一)承办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报 有关领导审批。

  (二)承办部门应当提前以适当方式将谈话时间、地点通知谈话 对象。

  (三)对职务晋升或工作调动进行廉政谈话的领导干部,在对其 审计后进行,谈话后要求其写出廉政承诺,保存在该领导干部的廉政 档案中。

  (四)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做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 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五)谈话对象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 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

  (六)谈话结束后,承办部门应做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 间、地点、次数、谈话人员、谈话对象等基本情况。无特殊需要不记 录谈话内容。

  (七)受领导委托、指定对有关谈话对象进行谈话的,事后应将 谈话情况向授权的领导报告。

  第十条 对谈话人员的要求:

  (一)将谈话的内容、要求明确地告诉谈话对象。

  (二)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三)不准打击报复,不准假公济私,不准向谈话对象提出不正 当要求。

  第4页共25页

   (四)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信访___人的单位和姓名,不准将信访 ___件或者谈话对象不宜阅读的其他材料给谈话对象阅看。

  (五)注意保密,不得向外泄露保密的谈话内容。

  第十一条 对其他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谈话活动,由各级纪(工)委结合实 际,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篇:廉政谈话制度廉政谈话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 廉政建设,根据《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___、___《___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党___及成员廉政谈话,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任前廉政谈话是指对新任职或当选的干部在 到任前,进行廉政教育和提醒,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洁自律方面的要 求,促使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谈话。

  第四条实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以人为本和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 关口前移的要求,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等内容,教 育、提醒和保护干部,促进干部勤政廉政。

  第五条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由党工委负责___实施,纪工委 负责具体进行。其他各部门协助配合,及时提供需要进行谈话的干部 人员___。

  第六条干部廉政谈话的方式既可采取个别谈话,也可采取___谈 话。

  第5页共25页

   第七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对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出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 制、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

  (二)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要求;

  (三)勉励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 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第八条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一)根据群众信访___、干部考察了解、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 议等渠道,反映或者暴露出在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廉洁从政以及 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尚不构成党纪立案或 者给予党纪处分的;

  (二)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及工作部署不力的;

  (三)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 无原则纠纷,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

  (四)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因决策失误、处置___不力,给工作造 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后果的;

  (五)工作作风浮夸,搞___,弄虚作假,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 响的;

  (六)民主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与民争利,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不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

  (九)年度绩廉考评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十)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第九条诫勉谈话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6页共25页

   (一)谈话人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

  (二)要求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提 供相关材料;

  (三)谈话人根据谈话对象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指出需要注 -2 第四篇:廉政谈话制度___廉政谈话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国资委机关的党风廉 政建设和___工作,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 自觉性,根据《___国务___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 《___关于___领导___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___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___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旗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一、党风廉政谈话的形式 党风廉政例行谈话、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 勉谈话。

  二、党风廉政谈话的实施 党风廉政例行谈话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 政主要负责同志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谈 话;干部任职廉政谈话由旗___常委班子或班子成员与其谈话或由旗 ___常委班子或班子成员___召开___廉政谈话会。廉政警示谈话、廉政 诫勉谈话由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或___(派出纪检组)根据群众反 映和___查实情况提出建议,共同___实施。

  三、党风廉政谈话的时间 党风廉政例行谈话一般在年中和年终,由各镇、各部门党委

  第7页共25页

   —1— (党组)确定具体的时间。干部任职廉政谈话一般应在干部任用 上岗后的 2 个月内进行。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勉谈话为警告性、批 评教育性措施,因事、因人而定,不定期进行。

  四、党风廉政谈话的要求 (一)党风廉政例行谈话 谈话对象。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工作的副职。

  谈话内容:

  1.班子及本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和决议以及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及指示的情况;

  2.班子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本部门、本单位___ 倡廉工作的情况;

  3.班子及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接受党 内外监督的情况;

  4.本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___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结合实际就加强被谈话人所在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 要求;

  6.其他需要互相沟通的情况和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

  党风廉政例行谈话对谈话对象提供的意见和建议,可采纳的应当 采纳,并及时将采纳办理情况告知谈话对象。谈话结束后要将谈话时 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等情况记录在案,存入干 部廉政档案。

  (二)干部任职廉政谈话 —2—

  第8页共25页

   谈话对象。换届选举后的各镇、嘎查村干部,新提任的部门负责 人及机关中层干部。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可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中谈话形 式进行,可视实际情况选择谈话形式。

  谈话内容:

  1.进行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干部必须认真学 习___主义、___思想、___理论、"___"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___一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建设中国特色___的信 心,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增 强公仆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 观、利益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要求自己,为人民 掌好权、用好权;

  2.进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干部必须增强___观念、 政策观念和大局观念,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任何个人凌驾 于___之上,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凡属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大 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须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经___讨论决定, 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3.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党员干部必须增强法制观 念和自律意识,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党和国家的(范 本)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制度规定,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4.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员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任务;

  —3— 5.针对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指出存在的缺点和差距,提出今后 努力的方向和要求;

  第9页共25页

   6.新任职的干部如有需要向___上说明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地讲清 楚。

  (三)廉政警示谈话 谈话对象:

  部门负责人、各镇、嘎查村、社区干部,在信访___或各项工作检 查考核中,群众反映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问题 或一般性不廉洁问题的。

  谈话内容:

  根据群众的反映,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要求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 是的说明,警示谈话对象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重、自警、自省、 自励;针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引导其提高认识,分析原因,开展批评 教育,督促自查自纠。谈话中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 或说明的,可要求谈话对象上交书面材料。

  (四)廉政诫勉谈话 谈话对象:

  部门负责人、各镇、嘎查村、社区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案件调查、信访初查、行政监察、安全检查、纠风工作及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各项工作中发现有轻微违 纪行为,尚不致给予纪律处分的;

  2.在干部考核中,个人廉洁从政状况民主测评群众满意率比 —4— 较低的;

  3.本部门、单位管理混乱,违纪行为多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 在突出、普遍性问题的;

  第10页共25页

   4.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及工作部署不力的;

  5.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 则纠纷,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

  6.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因决策失误、处臵___不力,给工作造成一 定损失或不良后果的;

  7.工作作风浮夸,搞___,弄虚作假,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的;

  8.民主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造成不良后果的;

  9.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谈话内容:

  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进行严肃批评,敦促其深刻认 识,限期改正,并对改正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同时就今后廉洁从政和 不再犯类似错误作出承诺。

  ___要对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勉谈话的整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跟 踪督查,对谈话要求落实不力或未整改落实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 批评教育或___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5— 第五篇:廉政谈话制度廉政谈话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 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好干部职工队伍稳定, 促进物资供应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为切实加强我处党员干 部教育管理工作,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的党员干___伍,增 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处实际, 制定廉政谈话制度。

  第11页共25页

   一、新提拔的党员领导干部,在任前由处___和处党委___科进行 廉政谈话。

  二、处党政主要领导根据工作分工,每半年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 人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一次谈话;处其他___领导也要 根据工作分工每半年与下级其他党政干部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 情况进行一次谈话

  三、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 政纪方面,群众有反映或存在问题,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问 题或班子内部不团结、不协调等,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不按期限 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与新提拔的党员领导干部谈话,主要是提出廉洁自律和廉政 勤政要求;与___领导干部谈话主要是研究问题,提出要求;与群众有 反映、存在差距和问题的干部谈话主要是提醒、告诫、打招呼。

  五、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坦诚相见的原则。对发现有不良倾向 的要及时加以告诫。对存在问题的,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并 限期整改。

  六、被谈话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以对___和对自己负责的态 度,敞开思想,如实汇报。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正确对待。

  七、廉政谈话要落实专人按照规定做好谈话记录。

  八、处属各基层党___参照本制度,做好单位领导干部和其他人员 的廉政谈话工作。

  九、廉政谈话制度由处党委___科(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1 年廉政谈话制度范本

  第12页共25页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 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好干部职工队伍稳定, 促进物资供应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为切实加强我处党员干 部教育管理工作,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的党员干___伍,增 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处实际, 制定廉政谈话制度。

  一、新提拔的党员领导干部,在任前由处___和处党委___科进行 廉政谈话。

  二、处党政主要领导根据工作分工,每半年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 人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一次谈话;处其他___领导也要 根据工作分工每半年与下级其他党政干部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 情况进行一次谈话

  三、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 政纪方面,群众有反映或存在问题,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问 题或班子内部不团结、不协调等,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对不按期限 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与新提拔的党员领导干部谈话,主要是提出廉洁自律和廉政 勤政要求;与___领导干部谈话主要是研究问题,提出要求;与群众有 反映、存在差距和问题的干部谈话主要是提醒、告诫、打招呼。

  五、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坦诚相见的原则。对发现有不良倾向 的要及时加以告诫。对存在问题的,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并 限期整改。

  六、被谈话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以对___和对自己负责的态 度,敞开思想,如实汇报。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正确对待。

  第13页共25页

   七、廉政谈话要落实专人按照规定做好谈话记录。

  八、处属各基层党___参照本制度,做好单位领导干部和其他人员 的廉政谈话工作。

  九、廉政谈话制度由处党委___科(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篇:廉政谈话制度关于廉政教育谈话的规定 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根据《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 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干___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实行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谈话制度,是区___从加强党风 廉政建设和教育保护干部的目的出发,以事前监督为主,将关口前 移,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保护和监督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教育谈话制度,是区___领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 和要求,对谈话对象进行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谈话制度坚持实事求 是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条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党纪政纪,自觉接受教育和监 督;应当如实向___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接受批评和建议,及时 纠正缺点和错误,努力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第四条 每年底,区委对全区各单位担任现职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一次___ 廉政谈话;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要向区委、区政府的分管领 导递交廉政承诺书。

  第五条

  第14页共25页

   区___每年根据干部调整情况,___新任职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___ 廉政谈话。

  第六条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教育谈话:

  (一)职务晋升或工作调动时,进行必要的廉政教育;

  (二)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需要提醒或者帮助教育;

  (三)有群众反映或者信访___一般问题,需要进行诫勉谈话;

  (四)有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和解决的问题。

  第七条 谈话的对象:

  全区各部、办、局、群团、街道等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 职能部门或单位的科级负责人。

  第八条 谈话的___:

  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区委副书记、___书记负责;也可委 托或指定___副书记、___常委进行谈话。

  第九条 谈话的程序及要求:

  (一)承办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报 有关领导审批。

  (二)承办部门应当提前以适当方式将谈话时间、地点通知谈话 对象。

  第15页共25页

   (三)对职务晋升或工作调动进行廉政谈话的领导干部,在对其 审计后进行,谈话后要求其写出廉政承诺,保存在该领导干部的廉政 档案中。

  (四)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做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 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五)谈话对象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 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

  (六)谈话结束后,承办部门应做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 间、地点、次数、谈话人员、谈话对象等基本情况。无特殊需要不记 录谈话内容。

  (七)受领导委托、指定对有关谈话对象进行谈话的,事后应将 谈话情况向授权的领导报告。

  第十条 对谈话人员的要求:

  (一)将谈话的内容、要求明确地告诉谈话对象。

  (二)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三)不准打击报复,不准假公济私,不准向谈话对象提出不正 当要求。

  (四)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信访___人的单位和姓名,不准将信访 ___件或者谈话对象不宜阅读的其他材料给谈话对象阅看。

  (五)注意保密,不得向外泄露保密的谈话内容。

  第十一条 对其他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谈话活动,由各级纪(工)委结合实 际,参照本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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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篇:廉政谈话制度廉政谈话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 廉政建设,根据《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___、___《___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党___及成员廉政谈话,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任前廉政谈话是指对新任职或当选的干部在 到任前,进行廉政教育和提醒,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洁自律方面的要 求,促使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谈话。

  第四条实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以人为本和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 关口前移的要求,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等内容,教 育、提醒和保护干部,促进干部勤政廉政。

  第五条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由党工委负责___实施,纪工委 负责具体进行。其他各部门协助配合,及时提供需要进行谈话的干部 人员___。

  第六条干部廉政谈话的方式既可采取个别谈话,也可采取___谈 话。

  第七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对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出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 制、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

  (二)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要求;

  (三)勉励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 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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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一)根据群众信访___、干部考察了解、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 议等渠道,反映或者暴露出在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廉洁从政以及 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尚不构成党纪立案或 者给予党纪处分的;

  (二)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及工作部署不力的;

  (三)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 无原则纠纷,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

  (四)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因决策失误、处置___不力,给工作造 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后果的;

  (五)工作作风浮夸,搞___,弄虚作假,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 响的;

  (六)民主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与民争利,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不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

  (九)年度绩廉考评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十)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第九条诫勉谈话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谈话人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

  (二)要求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提 供相关材料;

  (三)谈话人根据谈话对象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指出需要注 -2 第四篇:廉政谈话制度___廉政谈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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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国资委机关的党风廉 政建设和___工作,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 自觉性,根据《___国务___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 《___关于___领导___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___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___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旗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一、党风廉政谈话的形式 党风廉政例行谈话、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 勉谈话。

  二、党风廉政谈话的实施 党风廉政例行谈话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 政主要负责同志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谈 话;干部任职廉政谈话由旗___常委班子或班子成员与其谈话或由旗 ___常委班子或班子成员___召开___廉政谈话会。廉政警示谈话、廉政 诫勉谈话由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或___(派出纪检组)根据群众反 映和___查实情况提出建议,共同___实施。

  三、党风廉政谈话的时间 党风廉政例行谈话一般在年中和年终,由各镇、各部门党委 —1— (党组)确定具体的时间。干部任职廉政谈话一般应在干部任用 上岗后的 2 个月内进行。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勉谈话为警告性、批 评教育性措施,因事、因人而定,不定期进行。

  四、党风廉政谈话的要求 (一)党风廉政例行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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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话对象。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工作的副职。

  谈话内容:

  1.班子及本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和决议以及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及指示的情况;

  2.班子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本部门、本单位___ 倡廉工作的情况;

  3.班子及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接受党 内外监督的情况;

  4.本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___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结合实际就加强被谈话人所在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 要求;

  6.其他需要互相沟通的情况和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

  党风廉政例行谈话对谈话对象提供的意见和建议,可采纳的应当 采纳,并及时将采纳办理情况告知谈话对象。谈话结束后要将谈话时 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等情况记录在案,存入干 部廉政档案。

  (二)干部任职廉政谈话 —2— 谈话对象。换届选举后的各镇、嘎查村干部,新提任的部门负责 人及机关中层干部。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可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中谈话形 式进行,可视实际情况选择谈话形式。

  谈话内容:

  1.进行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干部必须认真学 习___主义、___思想、___理论、"___"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___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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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建设中国特色___的信 心,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增 强公仆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 观、利益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要求自己,为人民 掌好权、用好权;

  2.进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干部必须增强___观念、 政策观念和大局观念,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任何个人凌驾 于___之上,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凡属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大 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须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经___讨论决定, 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3.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要求新任职的党员干部必须增强法制观 念和自律意识,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党和国家的(范 本)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制度规定,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4.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党员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任务;

  —3— 5.针对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指出存在的缺点和差距,提出今后 努力的方向和要求;

  6.新任职的干部如有需要向___上说明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地讲清 楚。

  (三)廉政警示谈话 谈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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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负责人、各镇、嘎查村、社区干部,在信访___或各项工作检 查考核中,群众反映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问题 或一般性不廉洁问题的。

  谈话内容:

  根据群众的反映,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要求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 是的说明,警示谈话对象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重、自警、自省、 自励;针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引导其提高认识,分析原因,开展批评 教育,督促自查自纠。谈话中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 或说明的,可要求谈话对象上交书面材料。

  (四)廉政诫勉谈话 谈话对象:

  部门负责人、各镇、嘎查村、社区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案件调查、信访初查、行政监察、安全检查、纠风工作及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各项工作中发现有轻微违 纪行为,尚不致给予纪律处分的;

  2.在干部考核中,个人廉洁从政状况民主测评群众满意率比 —4— 较低的;

  3.本部门、单位管理混乱,违纪行为多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 在突出、普遍性问题的;

  4.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及工作部署不力的;

  5.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 则纠纷,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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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因决策失误、处臵___不力,给工作造成一 定损失或不良后果的;

  7.工作作风浮夸,搞___,弄虚作假,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的;

  8.民主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造成不良后果的;

  9.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谈话内容:

  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和错误,进行严肃批评,敦促其深刻认 识,限期改正,并对改正情况写出书面报告,同时就今后廉洁从政和 不再犯类似错误作出承诺。

  ___要对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勉谈话的整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跟 踪督查,对谈话要求落实不力或未整改落实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 批评教育或___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5— 第五篇:廉政谈话制度廉政谈话制度 为全面加强“两权”监督,有效预防和遏制___现象的发生,促进 本局科室负责人和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___”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 管,___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两 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___现 象的发生,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税务干___伍,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 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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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___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党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监督的原则。

  (三)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

  三、谈话对象 各科室负责人和在职党员干部。

  四、谈话方式 (一)定期谈话。每年至少谈话一次。

  (二)随时谈话。县局根据平时所掌握的情况,或者根据群众给 纪检监察部门___的情况,在调查过程中随时进行谈话。

  (三)征求党员干部或其他干部的意见。

  五、谈话内容 (一)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认识。

  (二)对区局、州局和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工作重大部 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两权”监督在工作各环节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遵守政治纪律情况。

  (五)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制度情况。

  (六)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七)科室或个人对职责范围内或本人党风廉政建设及___工作履 职情况。

  (八)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案件查处情况。

  (九)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工作存在的问题。

  (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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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其他事项。

  第25页共25页

  

篇八:幼儿园谈心谈话制度

  中层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试行)

  为了加强对分局(公司)中层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从政行为,根据《分局(公司)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 制度。

  一、谈话对象 1、永昌县局(营销管理部)领导班子,分局各科室、稽查 支队、各专卖管理所(客户服务部)主要负责人;

  2、新提拔任用的科级以上干部和调整配备的中层干部;

  3、有违纪问题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中层干部;

  4、县局、欣大公司班子或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经考核民 主测评不满意率较高的;

  (2)职责范围内管理的对象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政 纪处分的;

  (3)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纠正不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受到通报批 评的。

   二、谈话内容 (一)对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的主要内容:

  1、了解部门领导干部本人及所在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及市委、分局党组各项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方面的情况,提出要求和指导性意见。

  2、对群众有反映,或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 需要澄清、提醒或者帮助教育的。

  3、征求被谈话干部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

  (二)对单位部门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1、要求部门领导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自觉抵制和克服 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要求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仅要对本单位、本部门分管的各项 业务工作负责,而且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认真 履行好“一岗双责”;

  3、要求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按照《党章》 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经常对照检查,规范行为,严于律己,并管

   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

  (三)对单位部门领导干部个别谈话的主要内容:

  帮助被谈话干部认识所存在问题和错误的严重性、危害性,

  有针对性地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具体问题,提出需要改进的事 项、意见和要求。

  (四)其他需要进行的党风廉政谈话。

  三、谈话方式及分工 对永昌县、欣大公司、分局各科室、各专卖管理所(客户服 务部)主要负责人的廉政谈话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也可结合中 层干部每年的考核调整进行。对新任的领导干部和新调整配备的 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廉政谈话在其任命通知下 发前进行,谈话采取集中和分散两种方式。需要个别谈话的随时 进行。谈话按下列分工进行:

  1、永昌县局、欣大公司、各科室含中层以上干部主要负责 人和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由纪检组负责进行;

  2、其他需要谈话的中层(股级)分别由监察科、政工科科 长负责进行;

  3、股级干部廉政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的党组 织或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进行。

  四、谈话要求

   1、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级领 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组织教育和监督。

  2、谈话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关心、爱护干 部的目的出发,督促告诫被谈话人纠正错误、改进不足,勤政廉 政。

  3、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回避问题, 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领导干部存在一般性问题的,要写出书面检查;对群众 反映大,问题比较严重的,要求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改正。

  5、谈话结束后,纪检组织要定期了解谈话后干部的现实表 现和思想状况。对认识端正,有明显改进的,给予表扬和鼓励;

  对思想上不重视,存在的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将按照有关规定 采取下达诫勉通知书,建议组织调整或免职,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等相应的惩戒措施。

  五、组织实施 1、县级部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由分局(公司)纪检组组 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分局(公司)纪检组和分局(公司)办公室 (政工科)负责承办。

  2、股级以下部门负责人谈话的建议名单由所在单位提出, 报分局纪检组和分局主要领导审定;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建议

   名单由分局纪检组和分局办公室(政工科)提出,报分局党组领 导审定;个别谈话的建议名单由分局(公司)纪检组提出,报分 局党组主要领导审定。

  3、谈话后填写《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登记表》,谈话材料装 入中层干部廉政档案。

  4、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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