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度要求(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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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河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度要求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4.23?

  【字

  号】新政办

  〔2020〕14号

  【施行日期】2020.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新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19〕47号),全面提升我市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加快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确保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视察河南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郑新深度融合发展,加快转变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方式,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底线约束,严格环境保护,推动国土空间节约集约开发和利用方式转变,提高国土空间利用质量和效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协同发展、统筹协调。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发展战略,积极融入中原城市群及郑州大都市区建设,推进郑新一体化发展。坚持大区域协同和全域城乡统筹发展,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永续发展格局。

  坚持以人为本、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设施保障能力和宜居环境品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构建高效、和谐、持续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多方协调。推进体制改革和政策机制创新,探索空间规划编制与管理的新方式新方法,坚持自上而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探索国土空间规划横向和纵向传导的管控机制,建立共谋共建共治的公众参与模式,形成“一本规划、一张

  蓝图”,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三)总体目标

  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有序编制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初步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到2025年,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到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四)工作组织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主体为市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规划编制工作。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含市域规划和市本级规划,市辖区不再单独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同步组织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各地可因地制宜,将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并编制,也可以几个乡镇为单元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前期专题研究

  基于规划实施评估,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开展系列专题研究,为空间规划编制提供基础支撑。其中,新乡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和风险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研究、国土空间规划目标体系与发展战略研究、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研究、国土空间建设用地精准调控专题研究、大运河(新乡片区)文化保护传承实施利用研究、黄河流域(新乡段)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研究、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研究等十余项专题研究。

  (二)编制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是从空间上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重要载体,是对一定时期内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统筹部署,是实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编制全市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基本依据,具有战略性、综合性、指导性、约束性。市级国土空间规划范围为全市域,规划基期为2019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通过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全面评估现有空间性规划,制定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战略目标,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统筹城镇、农业、生态空间总体格局,科学配置各类空间资源,明确重点区域控制要求,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优化重大基础设施布局,明确综合交通体系和网络格局,提出区域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原则和要求,提出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等魅力空间总体格局,全面开展国土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明确国土空间分区管制目标和管制规则,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塑造以人为本的高品质国土空间。

  (三)编制县(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县(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县(市)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对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细化落实,是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基础和依据,在空间规划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作用。各县(市)要尽快启动本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现与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四)同步编制部门专项规划大纲

  部门专项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支撑,是国土空间规划横向传导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干到底”要求的重要举

  措,各有关部门应同步开展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专项规划的规划期限、规划范围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五)构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

  以国家和河南省相关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为基础,同步启动新乡市相关空间规划地方标准体系的研究工作,同步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制度体系。

  (六)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与监测预警管理系统

  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基础,同步搭建国土空间规划监测预警管理系统,规划成果数据库按照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建设,并逐级备案。

  三、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度安排

  (一)启动和调研阶段(2020年4月底前)

  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成立新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组建规划编制工作组、专家咨询团队,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对相关基础资料进行收集,对各部门、各县(市、区)、各乡(镇)进行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积极推动公众参与;项目组成员进入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各专业人员从各自角度详细调查现状,并收集相关资料。

  (二)前期研究及初步方案阶段(2020年6月底前)

  完成前期基础性评估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形成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成果。5月底前各部门、各县(市)、区(分别)提交专项规划大纲和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大纲。

  (三)规划成果论证审查阶段(2020年11月底前)

  充分征求社会公众、各领域专家和有关部门意见,组织论证和专家审查;根据收集反馈的意见以及河南省下达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对市级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同步完成新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信息平台建设以及规划数据库建

  设。

  (四)规划成果报批阶段(2020年12月底前)

  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新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

  四、技术要求

  (一)规划基础数据与标准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2019年为规划基期,原则上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现状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按照自然资源部“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技术标准体系开展编制。

  (二)规划成果内容

  1.规划文本

  2.规划图集

  3.规划说明

  4.专题研究报告

  5.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国土空间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

  6.其它材料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有关领导担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工作方案和规划成果,研究决策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统筹协调具体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二)成立规划编制工作组

  成立新乡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组,各有关部门应指定专人具体参与规划编制工作,工作组根据需要定期召开会议。工作组各组成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专门联络员,负责协调规划进度安排、编制和提交专项规划大纲资料、开展调研座谈及意见反馈等工作,确保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建立专家咨询制度

  建立专家咨询制度,聘请国家和河南省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作为此次规划编制的专家咨询团队,对编制工作中的技术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专业指导。鼓励各类相关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参与规划编制工作。

  (四)开展公众参与

  坚持“开门编规划”,建立多方协商、共谋共建共治的公众参与模式和网络平台,提高全社会参与主动性,开展全过程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五)强化跟踪问效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是自然资源部重点督查事项,是全市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全力配合规划调研和编制工作。市政府将定期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通报,表扬先进,督促落后,对组织不力、效率低下、作风拖沓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将进行约谈。

  (六)切实保障经费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和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建设经费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优先予以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将协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专项规划编制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1.新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新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部门专项规划大纲

  附件1新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登喜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跃勇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鹿建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瑞霞

  市政府副市长

  杨俊杰

  市政府副市长

  王天兴

  市政府副市长

  祁文华

  市政府副市长

  武胜军

  市政府副市长

  王占波

  市政府副市长

  窦

  杰

  市政府副市长

  吴岳善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何光亮

  市政府副秘书长

  冯

  晖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局局长

  张文慧

  市发改委主任

  李修国

  市教育局局长

  田发银

  市科技局局长

  杜家武

  市工信局局长

  秦保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胡建森

  市民政局局长

  荆汝大

  市财政局局长

  牛守军

  市资源规划局局长

  刘庆贵

  市林业局局长

  王志文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毅强

  市住建局局长

  祁新明

  翟洪凯

  郭新杰

  陈艺平

  刘

  威

  薛祖立

  张如意

  许毅明

  王炎明

  唐有启

  张文亮

  刘光朋

  王贵滨

  苗江山

  孙传勇

  闫国杰

  赵军伟

  范士富

  刘彦斌市城管局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水利局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市文旅局局长

  市卫健委主任

  市应急局局长

  市体育局局长

  市统计局局长

  市人防办主任

  市扶贫办主任

  市政务大数据局局长

  市商务局副局长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市南水北调办公室主任新乡黄河河务局局长

  长垣市政府市长

  卫辉市政府市长

  辉县市政府市长

  聂长明

  新乡县政府县长

  刘军伟

  获嘉县政府县长

  王保明

  原阳县政府县长

  李泽宙

  延津县政府县长

  王献臣

  封丘县政府县长

  顾崇豪

  卫滨区政府区长

  刘宏锋

  红旗区政府区长

  王开元

  牧野区政府区长

  范文卿

  凤泉区政府区长

  李海潮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王景书

  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杨

  洁

  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赵建军

  西工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统筹推进、研究决定编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资源规划局,王天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光亮、牛守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新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部门专项规划大纲

  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纲

  识别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气候变化下生态环境变化趋势,以及对国土空间利用带来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评估生态环境承载能力。针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环境特征及其环境发展趋势,结合生态环境承载力分析,提出未来生态环境发展目标、建设路径。结合区域经济、产业发展、城镇开发、环境污染等分析,重点梳理生态环境重大问题,研判生态环境污染或者恶化程度,提出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发展的战略格局。识别生态环境污染或者恶化的重点问题区,分类分区提出生态环境治理的举措和对策及其重大工程布局建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指导依据。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水资源开发与利用规划大纲

  结合水资源等调查监测评价成果。分析水资源状况,识别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气候变化下水资源变化趋势,以及对国土空间利用带来的风险和应对措施,评估水资源承载能力。分析水利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识别江河湖库水系格局存在问题,坚持水资源承载能力底线,明确未来取用水总量、水质达标率等控制目标,明确管护要求和重大工程布局建议。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三、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规划大纲

  分析产业发展现状特征、存在问题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产业发展目标定位、重点方向、体系构建要求。分析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新消费等产业类型的优势和潜力,研究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发展、消费新经济和创新驱动引领转型的产业发展具体类型、具体策略和实施路径,重点关注金融服务、商贸物流、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产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和发展策略。分析产业空间布局现状特征和问题,识别产城矛盾问题的关键因素,提出产业空间发展格局和布局体系,并对各地区或重点县市的产业发展提出产业发展目标定位、具体策略和管控要求。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

  四、综合交通布局规划大纲

  结合人口流动和需求,分析全市综合交通发展现状、特征和问题,研究不同尺度的城镇发展、人口集聚和产业发展对综合交通设施的需求,分析评价综合交通支撑保障能力;研究分析客运和货运特征的演变规律及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对国土空间产生的影响,识别与国土空间布局产生互动的关键要素。落实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提升国际综合竞争力的综合交通发展战略与目标,提出优化重要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综合交通枢纽、通道等布局建议。提出2025年、2030年、2035年、2050年重点综合交通工程项目,促进交通、产业、城市协同发展,引导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和共建共享。以低碳减排和污染防治为目标,提出绿色交通体系发展和布局建议。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

  五、人口发展规划大纲

  分析全市人口发展的现状特征、存在问题和发展变化趋势,分阶段提出人口发展总量目标以及各县市的人口发展规模。分析人口结构、就业结构、地区结构、城乡结构、年龄结构、流动结构等结构性变化,重点研判人口结构性变化对国土空间安全的影响,提出符合发展总目标的人口结构性发展目标。分析老年化现象和变化趋势,提出满足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养老政策和举措。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卫健委、市统计局、市公安局

  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发展大纲

  分析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现状情况、存在问题及发展趋势,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的总体要求,提出城市公共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明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战略目标、发展指标、空间布局、时序安排和配套政策。梳理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相关问题,明确城乡公共服务

  均等化的战略目标、发展指标和相关具体要求。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

  七、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发展大纲

  分析给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环卫等各类城市基础设施的现状情况、存在问题及发展趋势,提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发展的总体思路,明确各类设施建设的战略目标、发展指标、空间布局、时序安排和配套政策,统筹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及主要线网布局,明确廊道控制要求。按照设施共享的原则,明确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战略目标、发展指标和相关具体要求。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新乡供电公司

  八、林草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大纲

  分析林草、湿地资源现状特征和存在问题,提出林草、湿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总体格局、总体战略目标和新时期保护开发利用新路径、新模式。按照山水林田湖一体的理念,明确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重点公益林占比、森林公园数量、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公园数量、林业资源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等控制目标,提出加强林草资源管理的各项制度、举措和要求,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布局。围绕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九、文化旅游空间发展大纲

  梳理各级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分布情况、保护要求和现状,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角度,明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底线,提出魅力空间总体格局,以及不同区域应保持的历史文化景观风貌格局和具体支撑空间,提出历史文化景观风貌修复保护、传承发扬等政策措施。梳理旅游资源分布现状、特征问题,评估旅

  游资源开发的价值和潜力,研判旅游业发展特征、问题和趋势,结合现代旅游发展的目标要求,提出旅游发展目标定位、空间布局和重大旅游设施工程建议,提出打造全域旅游的空间引导政策和措施。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十、农业空间发展利用规划大纲

  围绕粮食安全,研究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和管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2035年、2050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数量、分布,明确耕地和基本农田管控重点和用途管制要求。分析优势农业、现代畜牧业等发展现状格局特征和问题,研究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不同地区的农业空间利用转型特征,提出满足新时期食品安全的现代农业空间布局优化措施和促进乡村振兴、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农业空间综合利用措施。分析不同区域的农村发展现状特征问题和发展变化趋势,综合乡村功能定位、发展阶段、人地变化等因素,提出符合区域特征的农村发展格局及配套空间措施。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十一、能源体系及其廊道布局规划大纲

  分析石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以及太阳能、风能、地热等新型能源利用现状,客观评价能源支撑保障能力。按照稳定、通畅、安全的要求,优化能源系统,合理调控能源开发强度,补齐能源发展短板,明确市能源网络体系和结构。分析国家级、区域性能源管道廊道布局现状特征和问题、布局原则和标准,提出能源通道建设布局调整建议以及新建通道的重点项目安排。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十二、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规划大纲

  分析评估全市洪涝、风灾、冰雹、雪灾、沙尘暴、地震、各类地质灾害、生态

  环境污染等自然灾害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识别省不同类型的灾害易发区域,提出达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提升国土空间韧性的综合防灾减灾发展战略目标、总体部署、管制措施,提出不同层级的国土空间防灾减灾综合网络布局体系。分析评估全市综合防灾减灾应急机制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完善灾害监测预警网络,提出灾害防治重点区域,构建市内应急预案与长效管理体系,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部门联动和综合协调机制,提升灾害综合应对能力,明确防灾减灾重大工程。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

篇二:河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度要求

  

  郑州国?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将围绕这些核?展开!规划建设|政策资讯|养?度假|?活美学|精品房产规划群已建?正?共计2515字,阅读预计17分钟今年是?三五规划的收官年,也是?四五规划建设的开端,科学规划已经成为引领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的?要任务,特别是国家去年发布《关于建?国?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意见》后,对各地国?空间总体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国?空间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郑州作为新的国家中?城市、?都市区的领头?,中原城市群的核?区,针对新的国?空间总体规划,意义深远、责任重?,每?步的进度都牵动着?家的?。?郑州全域国?空间范围图-来源官??前,省长尹弘听取《郑州市国?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以及《郑州?都市区空间规划》推进落实情况后指出,规划科学是最?的效益,郑州建设国家中?城市?先要编制、实施好规划,要落实黄河流域?态保护和?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崛起国家战略,坚持以新的理念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平引领国家中?城市建设,增强城市核?竞争?和辐射带动能?。强调要深?贯彻黄河?态保护及?质量发展的国家重?战略,以??平规划引领和加快国家中?城市建设,更好服务全省发展?局。规划过程也是认识深化的过程,要提升站位,跳出郑州看郑州,??今后对整个区域发展所承担的责任,来准确把握郑州未来的发展定位。要认识到郑州的经济总量、交通枢纽地位、??素质、教育?化、医疗资源等已具备建设国家中?城市的条件,也要充分认识数字经济时代??的?较优势,在历届班?打下的基础上,结合时代变化和发展需要,科学编制国?空间总体规划,持之以恒推进规划实施,把?张好的蓝图绘到底。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均衡、和谐、充分的理念,不去追求?、齐、美,?要追求?活便利、?态良好、可持续发展,节约集约利??地,全?提升城市宜居宜业?平。要科学构建城镇空间布局,合理控制主城区??规模。要适度超前规划重?交通项?,积极推进航空、铁路建设,调整优化?速公路?络,缓解过境交通压?。要进?步优化产业布局,预留产业发展空间,加快优质资源要素集聚,??发展新经济,培育新的增长点,促进产业?端化发展。省直部门要发挥各?职能作?,???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城市,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瓶颈问题,推动形成?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为黄河流域?态保护和?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崛起贡献?量。?郑州2020-2035国?空间总体规划?案汇报-来源官?据了解,?前郑州正在推进《郑州市国?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编制单位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案已于去年向省级单位进?了汇报;?前正根据建议进?完善编制。据了解,规划将围绕这些??展开:强化?态?明思想、凸显并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和区域责任、合理开展??预测,做好资源承载?分析,突出城市?化和城市特?的总体编制思路,以优化国?空间开发格局、推动黄河流域?态保护和?质量发展、建设国家中?城市为?标,规划范围覆盖全市域,总?积为7446平?公?,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包括电?在内的区域供?、排?、电?、电信、燃?、?利等各类重?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有关公共服务设施都是根据地质、?象、?利等各项?然条件、需求情况,结合供?、排?、电?等各专业规划,进?调研、论证,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统筹城乡区域,科学进?规划布局。截??前,??科教园和新密新区的最新规划已经公布,郑州全域内的巩义、登封、荥阳、上街、航空港区等已经针对最新的国?空间总体规划进?了招标采购,?在郑州?都市区规划??,郑许?体化规划和郑新?体化发展规划都于去年进?了批复并发布,针对郑州市国?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如果进展顺利,年底前将会与?家见?,?家是不很期待呢!

  ?郑州??科教园区总体规划(2019-2035)?地规划图-来源官??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招标信息

  ??郑州已经发布国?空间总体规划招标的区域-来源官?延伸阅读:在郑州新?轮的规划和建设阶段,特别是新的掌舵?有着丰富的城市管理及运营经验,结合郑州新定位和实际情况,未来将坚持以组团式发展为主,推动“?产、?活、?态”的融合;以轨道交通连接各组团,以?规模、宽纵深的?态通风廊道进?绿?分割,防?城市平铺蔓延式发展;以TOD导向引导各板块围绕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尤其是换乘站点科学布局,构建紧凑集约、资源要素配置合理的城市格局。?郑州组团核?板块规划分布?意图-来源?络?前,初步在全域范围内,依据每个组团的定位和特?划定了32个核?板块,每个板块占地?积约1-3平?公?,总?地?积为68平?公?;其中中?城区及航空港22个,总?地51平?公?;县市区10个,总?地?积为17平?公?,依据上图中的明细梳理后,占地较?分别为:航空港国际经济?化交流中?7.8平?公?、公共?化服务中?3.5平?公?,郑东新区?铁东?场3.35平?公?、鲲鹏软件?镇3.18平?公?、龙湖北部?区2.4平?公?,东部新城国际?化创意产业园核?板块?和?5.4平?公?等。

篇三:河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度要求

  

  附件2河南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

  (试行)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59—

  —60—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编制目的…………………………………………………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规划地位与作用…………………………………………第四条

  规划原则…………………………………………………第五条

  规划期限…………………………………………………第六条

  规划层次

  …………………………………………………第二章

  规划编制要求……………………………………………第七条

  工作组织…………………………………………………第八条

  编制流程…………………………………………………第九条

  编制基础…………………………………………………第三章

  规划内容…………………………………………………第一节

  发展定位与目标…………………………………………第十条

  发展定位…………………………………………………第十一条

  发展目标………………………………………………第十二条

  开发保护战略…………………………………………第二节

  县域国土空间格局………………………………………第十三条

  区域协调………………………………………………

  —61—65656565656666676767677070707070707第十四条

  总体格局………………………………………………

  71第十五条

  规划分区与管控………………………………………

  72第十六条

  三条控制线……………………………………………

  72第十七条

  其他空间控制线………………………………………

  73第三节

  城乡统筹与乡村振兴……………………………………

  73第十八条

  城乡统筹………………………………………………

  73第十九条

  乡村振兴………………………………………………

  73第四节

  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74第二十条

  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

  74第二十一条

  城市功能分区管控…………………………………

  74第二十二条

  住房保障……………………………………………

  75第二十三条

  蓝绿空间……………………………………………

  75第二十四条

  城市更新……………………………………………

  76第二十五条

  地下空间利用

  ………………………………………

  76第二十六条

  城市“四线”划定…………………………………

  76第二十七条

  城市设计……………………………………………

  76第五节

  资源保护与利用…………………………………………

  77第二十八条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调整………………………

  77第二十九条

  自然保护地体系……………………………………

  77第三十条

  耕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77第三十一条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

  78第三十二条

  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

  7—62—

  第三十三条

  矿产资源保护利用…………………………………

  79第三十四条

  水资源保护利用……………………………………

  79第六节

  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风貌塑造…………………………

  79第三十五条

  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79第三十六条

  城乡风貌特色………………………………………第七节

  支撑体系

  …………………………………………………第三十七条

  综合交通……………………………………………第三十八条

  公共服务设施………………………………………第三十九条

  市政基础设施

  ………………………………………第四十条

  安全韧性与综合防灾…………………………………第四十一条

  智慧城市……………………………………………第八节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第四十二条

  国土综合整治

  ………………………………………第四十三条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第九节

  规划实施

  …………………………………………………第四十四条

  分期实施与近期行动计划…………………………第四十五条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四十六条

  乡镇规划编制指引…………………………………第四十七条

  专项规划编制指引…………………………………第四十八条

  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第四章

  成果要求

  …………………………………………………第四十九条

  成果内容……………………………………………

  —63—80818283848888182828384858586868第五十条

  强制性内容……………………………………………

  88第五章

  成果报批…………………………………………………

  89第五十一条

  报批程序……………………………………………

  89第五十二条

  批后公告……………………………………………

  90第六章

  附则………………………………………………………

  90第五十三条

  实行时间……………………………………………

  90第五十四条

  条文解释……………………………………………

  90附录A名词解释……………………………………………………

  91附录B基础资料收集与专题研究…………………………………

  93附录C规划分区……………………………………………………

  95附录D规划文本附表………………………………………………

  97附录E规划指标体系表……………………………………………103附录F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表…………………………………105—6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为规范河南省县和县级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县级总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县级总规的编制适用本导则。设区市的区一级国土空间规划,原则上纳入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一编制,确需单独编制的区,应按照本导则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第三条

  规划地位与作用

  县级总规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绘制的城市空间的发展蓝图,是实施空间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政策,是县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县级总规是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规划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彻新时代新要求,坚持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在资源环境紧约束下编制规划,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形成城市发展新的增长点

  —65—

  和竞争力。

  坚持以人为本、品质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塑造高品质人居环境,着力破解各类“城市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全域统筹、城乡融合。结合本地实际,发挥本地特色和优势,落实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等空间发展战略,推动形成开放协调的空间发展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按照“问题-目标-策略-机制”的逻辑,因地制宜制定规划方案和实施措施,充分发挥县级总规在空间治理中的基础性公共政策作用,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坚持创新方法、突出特色。鼓励规划编制技术创新,运用城市设计、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改进规划方法,提高规划编制水平,突出地域特色。加强公众参与,推动规划全过程的共谋、共治、共享。

  第五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基期年为2019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六条

  规划层次

  县级总规一般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

  县域应突出全域统筹,整体谋划县域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方向,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促进资源保护利用与生态修复,合理配臵县域空间要素,明确镇村体系布局,引导乡村建设与发展,提出对乡镇规划的控制要求。

  —66—

  中心城区应突出对城镇空间重点内容的细化安排,侧重底线管控和功能布局细化,合理确定功能结构、用地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城镇开发强度分区和强度指引,对空间形态提出管控要求。

  第二章

  规划编制要求

  第七条

  工作组织

  县或县级市人民政府是县级总规的编制主体,应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技术团队,落实工作经费,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工作方案应包括目标任务、工作组织、责任分工、工作内容、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

  各县(市)应建立国土空间规划诚信管理制度,约束规划编制单位及主创人员诚实守信编制规划。规划编制实行编制单位终身负责制。

  第八条

  编制流程

  规划的编制流程主要包括现状调研、基础研究、方案编制、方案论证、规划公示、成果报批、规划公告等阶段。

  坚持“开门编规划”,邀请不同领域专家进行研究论证,规划方案应通过网络等多种形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提出意见应认真梳理、总结、吸纳。

  第九条

  编制基础

  —67—

  1.统一规划基础数据和标准

  各县应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的基础上,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将“三调”工作分类转换为规划分类;各县可根据需要开展补充调查,形成工作底数。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工作底图。

  2.现状调研

  应对全部乡镇及重点村庄、产业园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脆弱敏感区、重大基础设施及廊道、重要矿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遗迹等重点区域开展实地调研;对发展与改革、工信、交通、林业、农业农村、水利、教育体育、生态环保、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等部门进行走访或座谈,系统收集基础资料,深入了解地方发展需求(基础资料要求参见附表B-1)。

  3.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县级总规可直接使用市级评价运算结果。山地、丘陵等地形地貌复杂的县或其他有必要深化研究的县,可在市级评价基础上进一步细分评价单元、提高评价精度,因地制宜选择评价指标,有重点地深化、明确评价结论,为制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和规划方案提供技术支撑。

  4.开展现状评估与风险识别

  (1)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

  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68—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评估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等空间类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实施情况,评价经济社会发展

  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状况,分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开展国土空间风险评估

  分析城市的发展阶段及未来经济转型发展、人口与社会需求变化的趋势,基于科技进步、气候变化等因素,开展多情景分析,研判未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面临的风险与挑战。

  5.专题研究

  各县应结合实际,对影响本地区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可结合规划编制需要,选择但不限于以下专题(专题研究名称及选取标准参考附录B-2):

  (1)研究人口规模、结构、分布、流动及其对空间供需的影响;(2)研究气候变化、水平衡、土地利用等资源环境方面的重大问题;(3)研究区域城镇化、产业布局等区域发展问题;(4)研究区域城乡统筹与乡村振兴;(5)研究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公共安全等支撑保障系统;(6)研究自然山水与人居环境特色、城乡空间历史演变、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自然生态保护修复等空间形态和品质的问题。

  —69—

  第三章

  规划内容

  第一节

  发展定位与目标

  第十条

  发展定位

  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为指导,结合本地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综合考虑主体功能定位,确定总体发展定位,明确城市性质,突出城市特色。

  第十一条

  发展目标

  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要求,提出2025年、203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建立可考核、可评价的目标指标体系,明确指标属性(目标指标体系表可参照附录E)。

  第十二条

  开发保护战略

  各地按照“一带一路”、中部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依据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条件,针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围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第二节

  县域国土空间格局

  第十三条

  区域协调

  依据省、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的总体布局,重点围绕产业互补协作、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共治共保、—70—

  城镇密集地区协同规划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均衡配臵、历史文化传承共保等方面的发展要求,统筹协调平衡跨行政区域的空间布局安排。

  第十四条

  总体格局

  落实省、市的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结合规划目标与策略,重塑“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统筹县域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保障省、市重点重大战略实施,优化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的多中心、网络化、开放式、集约型的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为推动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空间格局提供遵循。

  1.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明确全县在全省、全市生态安全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遵循生态保护连续性原则,加强与城镇空间、农业空间中的河湖水系、绿地系统、森林、耕地等生态要素的衔接连通,构建健康、完整、连续的绿色空间网络,明确重要生态区域和生态廊道,确定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区域,合理预留基础设施廊道,构建生态保护格局。

  2.优先保护耕地,维护粮食安全,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基础,稳定和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引导农业发展向优势区聚集。顺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因地制宜确定农业空间,明确农业生产格局。

  3.明确县域城镇的规模等级、职能和空间结构,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城镇的功能定位、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空间布局策略和

  —71—

  建设标准。

  第十五条

  规划分区与管控

  围绕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总体格局,结合地域特征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全域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的原则,承接和传导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意图,合理配臵空间资源,以主体功能定位为基础,将县域范围内规划管制意图与管制规则相同的关键资源要素划入同一规划分区,划分规划分区,制定分区用途管制要求。

  县域应划分一级分区,也可根据需要全部或部分划至二级分区,中心城区应划分至二级分区(分区类型参考附录C)。

  第十六条

  三条控制线

  落实市级总规的有关要求,在县域范围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基本控制线(以下简称“三线”),明确“三线”空间范围和坐标界线。

  1.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规模、布局以及管控要求,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坐标界线。

  2.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在上级下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基础上,优化县域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坐标界线。

  3.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落实市级总规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规模与管控要求,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的要求,在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不变的基础上,深化细化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并进一步划定建制镇的城镇开发边界,研究乡集镇区开发边界的规模范围。

  —72—

  第十七条

  其他空间控制线

  根据各地实际,可补充划定或示意表达历史文化保护线、主要河湖水系和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廊道等相关控制线,并做好空间协调。

  第三节

  城乡统筹与乡村振兴

  第十八条

  城乡统筹

  应落实省、市重大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思路,提出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1.分析研究城乡人口结构、分布、流动和集聚特征,根据资源环境约束条件,科学预测县域人口数量、结构变化和流动规律,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目标和路径。

  2.统筹优化全域产业空间布局,协调城乡各产业空间发展和分工,保障城乡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空间,重点预留产业集聚区发展空间、乡村特色产业空间,鼓励从各类产业园区向产业社区转型。

  3.统筹城乡设施布局,建立网络化基础设施系统和覆盖城乡、均衡布局的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不同类型功能复合的城乡生活圈,加强资源整合,推进设施共建共享。

  第十九条

  乡村振兴

  明确县域内乡村布局优化和发展的指导性要求,提出乡村振兴目标、小城镇特色化发展策略,统筹确定县域村庄分类和空间布局,人居环境改善重点和设施短板建设重点,结合生活圈的理念提出乡

  —73—

  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臵原则标准。

  第四节

  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第二十条

  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

  明确中心城区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和用地结构。保护和利用山水、田园格局,坚持慎挖山、不填湖、少砍树,结合地形地貌、河湖水系、自然生态、地质灾害防御、重大设施廊道控制、空间布局演进特征等因素,综合考虑区域经济流向,确定主要发展方向,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形态,引导组团式布局,鼓励“战略留白”,防止摊大饼式无序蔓延。

  按照职住平衡、精明增长理念,遵循做优增量空间、盘活存量空间、开发地下空间、预留弹性空间的原则,统筹新区与旧区、生活区与生产区、建设空间与生态空间的关系,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倡导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开发,提出用地结构调整方向,增加民生空间、开敞空间,合理确定主要用地的比例结构(详见附录D-4)。

  用地表达原则上以二级地类为主,提出各类用地结构调整方向。

  第二十一条

  城市功能分区管控

  中心城区应依据功能分区的主导功能,划分为居住生活、综合服务、商业商务、工业物流、绿地休闲、交通枢纽、战略预留等城市功能分区单元,明确反映城市的总体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便于通过详细规划传导规划意图。城市功能分区单元规模原则上为—74—

  3—5平方公里。

  城市功能区采用“用途准入+指标控制+原则指引”的方式进行管理;明确城镇开发强度分区、各类用地的强度指标(容积率、密度等);提出用地兼容比例控制要求,鼓励用地功能混合使用,营造城市的多样性;结合地方文化和特色,提出高度、风貌等空间形态控制要求。

  第二十二条

  住房保障

  依据城市发展特征,合理预测住房规模和结构,提出城镇人均居住用地面积;结合社区生活圈,保障居住用地和就业岗位的合理比例,协调布局关系,促进职住平衡;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提出政策性住房布局要求和配臵标准,鼓励政策性住房优先布局在交通和就业便利的地区。

  第二十三条

  蓝绿空间

  构建配臵合理、结构清晰、功能完善的城市的蓝绿空间格局。明确城市结构性绿地、水体等开敞空间的控制范围和均衡分布要求。结合蓝绿空间,明确通风廊道的格局和控制要求。

  针对各地不同的景观、文化、历史等条件进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城市公园绿地与开敞空间的布局,提出社区公园与开敞空间的网络化均衡布局要求。确定城市绿地与广场用地的总量、人均面积和覆盖率指标。

  尊重水系的自然属性,按照水域的自然形态进行保护或整治,优化结构性水系布局,制定河湖水质保护目标和改善措施。

  —75—

  第二十四条

  城市更新

  按照城市是有机生命体的要求,开展城市有机更新,提高国土空间的品质,提升空间资源的价值。明确城市更新的目标、重点区域和时序安排。

  加强低效用地评价和引导,提出存量用地盘活利用方案。结合城市功能特点,划定城市更新分区,提出不同城市更新分区的重点内容和具体措施,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人居环境。

  第二十五条

  地下空间利用

  按照安全优先、集约高效、互联互通、平战结合的原则,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提出地下空间开发的目标、规模、利用方向、分层分区等管理要求。

  第二十六条

  城市“四线”划定

  划定城市黄线(城市重大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控制线等)、蓝线(结构性水域岸线等)、绿线(结构性绿地和大型公共绿地控制线等)、紫线(历史文化街区及大型遗址、重要文物的保护控制线等),制定管控措施。

  第二十七条

  城市设计

  中心城区应运用城市设计方法,塑造良好的空间形态与景观风貌。

  1.加强中心城区与周边自然和人文景观的整体保护与塑造,提出中心城区空间形态引导和管控原则。

  2.对城市重点地区提出整体风貌、色彩、高度、天际线等空—76—

  间形态塑造和管控要求,控制高层建筑,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

  3.对滨水地区、山麓地区、历史城区及其他自然和人文资源富集的地区,提出有针对性的空间塑造和管控要求。

  4.对公共开放空间,要结合周边环境,形成公共空间体系,通过特色公共空间塑造,带动提升城市整体空间价值。

  第五节

  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二十八条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优化调整

  落实市级总规控制指标,结合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统筹各类资源要素保护和开发利用,制定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方案,明确国土空间结构调整和优化的重点、方向及时序安排,制定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参照附表

  D-1)。

  第二十九条

  自然保护地体系

  摸清生态本底以及自然保护地类型、数量、规模与分布情况,构建县域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保护地名录,明确各类保护地的保护对象、保护范围、保护目标及功能定位、总体布局与保护发展指引;完善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监测监管体系,加强珍稀动植物生境保护,提升自然保护地管护水平。

  第三十条

  耕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见附录D-8),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耕地布局。摸清县域内耕地后备资源类型、规模和重点区域,明确开发

  —77—

  利用方式与时序安排。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将自然条件较好、质量等级较高的耕地纳入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明确建设任务、重点区域和建设时序,促进耕地集中连片和质量提升。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前提下,根据耕地立地条件、质量等提出耕地生态退耕、轮作休耕的重点区域,保持土地生产能力。

  第三十一条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以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扩大流量为基本导向,明确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等规模控制、结构调整、节约集约利用目标,提出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的重点方向和时序安排;明确县域减量优化区域、存量挖潜区域、增量控制区域、适度发展区域以及重点发展区域、特色城镇等发展引导和开发强度控制。落实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不同类型村庄发展引导,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制定农村低效建设用地盘活方案,明确盘活利用规模、时序和配套政策。

  第三十二条

  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

  摸清森林资源规模、布局和保护利用现状,明确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等保护任务(林地面积指标表见附录D-9)。建立县域森林资源保护体系,科学保护、合理分配和利用森林资源,划分森林资源重点保护区域,明确保护范围和要求;划分重点开发利用区域,确定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方向。完善林地用途管制制度,统筹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充分发挥森林资源最佳效益。

  —78—

  第三十三条

  矿产资源保护利用

  加强与“三线”的衔接,正确处理保护与开采、地上与地下的关系,明确规划期内主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和时序安排,优化矿产资源能源开采布局,明确禁止、限制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区域,提出重要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的重要区域。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管理,引导矿产能源资源综合开发、循环利用,建设绿色矿山。

  第三十四条

  水资源保护利用

  摸清水资源总量和承载能力底线,结合用水总量预测,制定水资源供需平衡方案(水资源平衡表见附录D-10),明确规划期内用水总量、用水强度和水质达标率等控制目标,提出节约用水、优化用水结构措施。严格落实地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源涵养区等各类保护区的管控要求。确定重要水体保护等级,提出水体防护、水环境污染治理以及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措施。提出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农业灌溉节约用水方案。

  第六节

  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风貌塑造

  第三十五条

  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梳理县域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名录(县级以上重要历史文化资源统计表见附表D-11),明确和整合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统筹划定包括城市紫线在内的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提出历史文化保护线管控要求。

  —79—

  对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地区,制定区域整体保护措施。对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提出城市整体保护和有机更新的土地利用措施。鼓励在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充分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活化利用,彰显城乡历史文化特色。

  第三十六条

  城乡风貌特色

  立足本地自然资源和人文并重,运用城市设计方法,塑造良好的空间形态与景观风貌,凸显地域特色。加强自然和人文景观的整体保护与塑造,提出全域山水格局的空间形态引导和管控原则。

  对中心城区外围的城镇区域及乡村地区,提出风貌和高度控制等空间形态塑造和管控要求,城镇区域体现镇的舒适、宜居,乡村地区体现田园风光、乡土特色。

  第七节

  支撑体系

  第三十七条

  综合交通

  落实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交通系统布局要求,提出综合交通发展的目标和战略。

  1.合理构建城乡综合交通体系,明确公路、铁路、航运等重要交通走廊和重要交通枢纽设施的布局和控制要求。预控县级以上交通枢纽和交通廊道的线型走向以及大型交通、物流设施用地。

  2.坚持公交引导城市发展(TOD)的模式,优化公交站点和用地布局,鼓励交通和土地利用一体化发展。落实公交优先原则,明确公交(含轨交)场站的空间布局与用地控制要求,提高站点覆—80—

  盖率。

  3.坚持窄路密网理念,提出路网密度、公交出行比例等城市交通发展指标;优化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确定城市干路系统,提出快速路、主次干路的等级、功能、走向;提高中心城区道路网密度和人均道路用地面积,建设可步行城市。

  4.结合绿道系统提出慢行系统空间布局和控制要求。

  5.明确公交系统与慢行系统衔接的原则与要求。

  第三十八条

  公共服务设施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建立覆盖城乡、均衡布局的公共服务体系,提出构建社区生活圈的目标、标准和实施路径,明确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臵的配臵标准和布局要求。

  确定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量和比例,重点提出医疗、教育、体育、社会福利、康养等设施的配臵标准和布局要求,明确“十五分钟生活圈”及以上级别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

  第三十九条

  市政基础设施

  确定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目标,科学预测城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垃圾处理、通信需求总量,确定各类设施建设标准、规模和重大设施布局。预控县级以上水利、能源等区域性市政基础设施廊道,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协调安排县级邻避设施等布局。

  基于水资源承载能力,控制用水规模,优化用水结构,制定节水城市规划措施。根据城市实际,提出海绵城市、城市综合管廊、—81—

  垃圾分类处理的布局要求。

  第四十条

  安全韧性与综合防灾

  针对本地主要灾害风险类型及存在的主要安全防灾问题,科学开展综合灾害风险评估,系统分析影响区域与城镇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灾害风险,评估各类灾害对城乡发展的影响。明确综合防灾减灾目标、设防标准和防灾分区,提出主要防灾基础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布局的原则和要求,制定防洪排涝、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治等规划措施,明确危险品存储设施用地布局方案及安全管控要求,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和韧性应急能力。

  第四十一条

  智慧城市

  提出智慧城市建设目标与方案。坚持智慧城市与现实城市同步规划,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数字平台为基础,建立健全大数据资产管理体系,推进城市智慧政务服务和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提升城市管理与服务水平。

  适度超前布局智能基础设施,提出“互联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强通信光缆、局房、基站等信息通信设施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深度融合。

  第八节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落实市确定的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重点区域、重大工程。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依据,统筹确定整治和修复的目标任务、重点区域、重大—82—

  工程等。

  第四十二条

  国土综合整治

  明确全县国土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策略路径、重点方向与重点区域,提出高标准农田建设、山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重点工程和措施要求。结合乡村特色,提出乡村综合整治的措施。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评估,明确耕地集中储备区的规模和布局。

  第四十三条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针对县域生态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水土流失、地质灾害等问题区域,统筹确定县域内水生态环境保护、矿山生态修复、森林质量改善、土壤污染修复、地质灾害隐患点修复及其它重要生态功能区修复的任务目标和要求,划定不同整治修复类型的重点区域,分类制定针对性的生态修复策略,提出生态保护修复的重点工程和规划要求。

  矿山生态修复。以重要生态区、居民生活区、采空塌陷区、交通沿线敏感矿山山体、废弃矿山治理为重点,明确矿产资源综合整治的空间布局、类型和规模,提出矿山废弃地开发利用可能与方向,明确矿山企业改造升级、绿色矿山建设的目标与措施。

  土壤污染治理。提出农业污染源治理、企业污染防控、土壤污染治理、农田生态建设和污染土地无害化利用等措施。根据现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针对不同土地退化类型提出相应的防治要求及治理措施指引。

  —83—

  水生态修复。确定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和方向。提出水环境质量提升目标,以持续改善河湖水质为中心,提出重点水源保护、岸线修复、流域整治、水系连通、库湖调蓄、农田水利建设等重点工程指引。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以各类自然保护地、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等为目标单元,对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生态系统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提出林相改造、退化公益林修复、山体综合整治、地质灾害隐患点修复等方面的重点工程和措施。

  第九节

  规划实施

  第四十四条

  分期实施与近期行动计划

  对国土空间的分期实施做出统筹安排,提出分期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分期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

  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规划近期做出统筹安排,编制城市更新、整治修复、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清单,提出资金保障方案与实施支撑政策,对近期实施项目库做出统筹安排和行动计划。

  需进行统筹安排的近期实施工程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山体整治修复、矿山生态修复、水生态修复、土壤污染修复及其它重要生态功能区修复等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耕地垦造工程、耕地质量提升工程等农用地整治工程;城镇闲臵用地、老旧小区、旧工业区、城中村等低效利用空间有机更新重大工程。

  —84—

  明确规划远景的战略性和纲领性作用,制定相应发展策略和实施措施,有序分解工作任务,实现规划适度超前,发展符合适宜,近远期建设科学有序。

  第四十五条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提升规划信息化水平。形成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数据成果与县级总规同步上报。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提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方案,鼓励建设城市感知系统和城市信息模型(CIM),探索智慧规划。

  2.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因地制宜明确分区准入、用途转换等管制规则。城镇开发边界内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城镇开发边界外按照主导用途分区,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严格耕地、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的用途管制。

  3.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和“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定期评估制度,推动建设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系统,为开展城市体检和规划全周期管理奠定基础。

  4.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制度,完善增减挂钩、增存挂钩、人地挂钩等政策工具,创新人口、产业、财税、金融等体制机制,构建有利于县级总规实施的政策体系。

  第四十六条

  乡镇规划编制指引

  —85—

  提出乡镇定位、发展策略、发展规模等引导要求;提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底线管控要求;明确需要落实的重要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区域性基础设施及其廊道,重要的历史文化保护界线、名录和管控要求等强制性内容。提出乡镇镇区主要发展方向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要求,明确综合交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布局要求。

  第四十七条

  专项规划编制指引

  明确需要编制的专项规划清单,专项规划应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编制,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的相关专项规划要求进行深化和细化。各类专项规划应将国家、省、市国土空间规划中相应的专项指标纳入规划指标体系,明确指标类型和预期目标。

  第四十八条

  详细规划编制指引

  按照有利于规划意图向下传导及便于实施的原则,明确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分方案,在重要控制指标、功能布局等方面提出约束性要求,明确详细规划应遵循的城镇开发强度分区及容积率、密度等控制指标要求,高度、风貌等空间形态控制要求。总体规划层面无法具体落位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应对总量、结构、布局等提出分解落实要求。

  —86—

  第四章

  成果要求

  第四十九条

  成果内容

  县级总规成果的表达应当清晰、规范(达到入数据库标准要求),内容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数据库、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和其他材料。涉及的文、图、表、数应相辅相成,衔接一致。

  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和其他材料,是支撑法定性文件的论证依据,应尽量详细,作为法定性文件审批的重要参考。

  1.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应当以条款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表述应准确规范、简明扼要,明确表述规划强制性内容。

  2.规划图件

  县级总规上报成果应当包括以下必备图纸:

  规划成果图应包括:县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图、县域规划分区和控制线图、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县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规划图、县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县域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县域重大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图、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图、中心城区规划分区图、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和开敞空间规划图、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图、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中心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中心城区“四线”控制图,历史文化名城还应包含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87—

  基础分析图应包括:区位图、县域国土空间用地现状图、县域自然保护地现状图、县域历史文化保护现状图。

  为清晰表达规划意图,各地可在以上必备图纸要求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增加图纸。

  3.规划说明

  应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作为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和图件使用的重要参考。县级规划应依据双评价成果,分析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4.专题研究报告

  规划编制中研究形成的有关专题研究报告集,其中现状评估与风险识别专题、人口与城镇化专题等作为必选专题随文本一并上报。

  5.数据库

  数据库上报审批成果应符合国家、省关于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的标准要求。

  6.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包括: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等采纳情况,以及公众参与情况等。

  第五十条

  强制性内容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涉及的安全底线、空间结构等方面内容,应作为规划强制性内容,并在图纸上有准确标明或在文本上有—88—

  明确、规范的表述,同时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强制性内容应包括:

  (1)约束性指标落实及分解情况;

  (2)生态屏障、生态廊道和生态系统保护格局,自然保护地体系;

  (3)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

  (4)重大交通枢纽、重要线性工程网络、城市安全综合防灾体系、地下空间、邻避设施等设施布局;

  (5)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臵标准,城镇政策性住房和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原则和标准;

  (6)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各类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和要求;

  (7)中心城区范围内结构性绿地、水体等开敞空间的控制范围和均衡分布要求;

  (8)通风廊道的格局和控制要求,中心城区范围内城镇开发强度分区及容积率、密度等控制指标,高度、风貌等空间形态控制要求。

  第五章

  成果报批

  第五十一条

  报批程序

  规划成果经专家论证和公示后,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由

  —89—

  县级人民政府逐级报省政府审批。

  第五十二条

  批后公告

  规划成果经批准后,对规划目标、规划期限、规划范围、规划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违反规划的法律责任等内容,依法公告。涉及向社会公开的文本和图件,应符合国家保密管理和地图管理等有关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实行时间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四条

  条文解释

  本导则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管理,应符合本导则和国家、河南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90—

  附录A名词解释

  1.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对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蓝图,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

  2.专项规划

  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做出的专门安排。

  3.详细规划

  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做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4.蓝绿空间

  蓝绿空间分别指城市江河,湖,水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构成的生态空间和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道路绿地、公园绿地、风景林地、生态林地等构成的绿地生态空间。

  5.城市更新

  对城市建成区的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可持续改善的建设活动。

  6.战略留白

  为重大项目、重大事件预留空间,有效应对县发展的不确定性,运用指标预留、空间预留、功能预留等多种手段做出的弹性安排和机制设计。

  —91—

  7.用途管制

  土地按用途进行合理分类,并根据划定的土地用途进行建设开发管控行为。

  8.中心城区

  县级中心城区即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县政府驻地的建成区、规划扩展区域及与其临近且功能密切相关的城市组团、县级以上管理的开发区、工矿区等需要加强用途管制的空间区域。

  —92—

  附录B基础资料收集与专题研究

  基础资料收集分类表

  附表B-1基础资料

  收集分类

  行政区划与

  区位条件

  主要内容

  1.行政建制与区划、辖区面积、城镇村数量分布、毗邻地区等情况;

  2.区位优势、所处地域优势和产业优势情况。

  气候气象、地貌、土壤、植被、水文、地质、自然灾害(如洪涝、自然条件与

  地震、地质灾害)等情况;

  自然资源

  水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景观资源等情况。

  1.历年总人口、总户数、人口密度、城镇人口、乡村人口、人口自然增长、人口机械增长等情况;

  人口情况

  2.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劳动力就业构成、剩余劳动力流向、外来劳动力从业等情况。

  1.经济社会综合发展状况、历年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人均产值、人均收入、农民纯收入、贫困人口脱贫等情况;

  2.产业结构、主导产业状况及发展趋势,城镇化水平、村镇建设状况;

  经济社会

  3.城乡建设及基础设施,能源、采矿业发展,对外交通、通讯、邮历史文化

  电、商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风景名胜、古迹文物保护、旅游发生态环境

  展、民族文化等情况;

  4.自然保护地、农田基本建设、水利建设、防护林建设等情况;

  5.生态环境状况(土地退化、土地污染、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保护、防治污染、环境卫生建设等情况。

  1.国土调查成果;

  自然资源

  2.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矿产、地质环境等专项调查成果;

  利用状况

  3.土壤普查、后备耕地调查评价、农用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土地执法检查、土地督察、土地动态遥感监测等成果。

  1.地形图、遥感影像图;

  2.上一轮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上级土地相关调查、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

  评价、3.已有的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交通、水利、环保、旅游、地质规划成果

  环境、能源矿产、防灾减灾、土地整治等专项规划成果资料、图件及其实施情况。

  注:双评估、双评价等基础研究工作按各相关求收集资料。

  —93—

  主要专题研究一览表

  附表B-2序号

  123456789101112专题名称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专题

  现状评估与风险识别专题

  人口与城镇化专题

  发展定位研究专题

  产业发展与布局专题

  区域协调与城乡融合发展专题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专题

  重要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专题

  乡村振兴专题

  历史保护和文化传承专题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题

  综合交通专题

  选取标准

  ○

  ●

  ●

  ○

  ○

  ○

  ○

  ○

  ○

  ○

  ○

  ○

  注:●—为必备专题,○—为可选取专题,各县可结合实际,增加针对其他重大问题的专题研究。

  —94—

  附录C规划分区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一览表

  附表C-1规划一级分区

  生态保护区

  生态控制区

  农田保护区

  城镇发展区

  集中建设区

  弹性发展区

  特别用途区

  规划二级分区

  含

  义

  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包括陆域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

  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

  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

  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可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

  为应对城镇发展的不确定性,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方可进行城镇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区域。

  为完善城镇功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保持城镇开发边界的完整性,根据规划管理需划入开发边界内的重点地区,主要包括与城镇关联密切的生态涵养、休闲游憩、防护隔离、自然和历史文化保护等区域。

  乡村发展区

  村庄建设区

  一般农业区

  林业发展区

  牧业发展区

  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

  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重点发展的村庄用地区域。

  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

  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

  以草原畜牧业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

  —95—

  中心城区功能分区一览表

  附表C-2分区

  居住生活区

  含义

  用地混合

  以住宅建筑和居住配套设以居住用地为主,兼容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施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绿地与广场用地、商服用地。

  以提供商业、商务办公等就商业商务区

  业岗位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以提供行政办公、文化、教综合服务区

  育、医疗等服务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以工业、仓储物流及其配套工业物流区

  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以公园绿地、广场用地、滨绿地休闲区

  水开放空间、防护绿地等为

  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

  以机场、港口、铁路客货运交通枢纽区

  站等大型交通设施为主要功

  能导向的区域。

  在城镇集中建设区中,为城战略预留区

  镇重大战略性功能控制的留白区域。

  以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服用地为主,兼容绿地与广场用地、居住用地。

  以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服用地为主,兼容绿地与广场用地、居住用地。

  以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为主,适当布局为企业服务的商服用地。

  以绿地与广场用地为主,可兼容少量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以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港口用地、机场用地等区域基础设施用地,以及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为主,适当兼容仓储用地、商服用地、居住用地。

  战略预留区是对城市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尚具有不确定性的战略性功能进行空间预留,并应加强区内一切建设行为的预先管控。以用途待定用地及现状用地为主。

  —96—

  附录D规划文本附表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

  附表D-1单位:公顷、%用地类型

  耕地

  农

  林

  用

  地

  城乡建设

  用地

  其他

  建设用地合计

  湿地

  其他自然保留地

  陆地水域

  自然保护与保留用地合计

  种植园用地

  林地

  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农林用地合计

  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村庄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合计

  规划基期年

  比重

  面积

  规划目标年

  比重

  面积

  规划期间

  面积增减

  自然保护与

  保留用地

  基本规划分区统计表

  附表D-2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生态保护区

  生态控制区

  农田保护区

  城镇发展区

  乡村发展区

  合计

  XX……

  ……

  合计

  —97—

  规划约束性指标分解表

  附表D-3单位:公顷、%乡镇

  名称

  XXXX…

  合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用水

  总量

  耕地保有量

  永久基本农生态保护红田保护面积

  线控制面积

  自然岸线保有率

  —

  …

  —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结构平衡表

  附表D-4单位:公顷、%

  用地类型

  居住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

  留白用地

  合计

  规划基期年

  比重

  面积

  规划目标年

  比重

  面积

  中心城区规划功能分区统计表

  附表D-5单位:公顷

  分区

  面积

  居住

  生活区

  综合

  服务区

  商业

  商务区

  工业

  物流区

  绿地

  休闲区

  交通

  枢纽区

  战略

  预留区

  合计

  —98—

  自然保护地名录表

  附表D-6单位:公顷

  自然保护地名称

  XXXXXX……

  保护地类型

  核心保护目标

  保护地规模

  涉及区域

  备注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

  附表D-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1.交通

  2.水利

  3.能源

  4.电力

  5.环保

  6.旅游

  ……

  总计

  项目名称

  XX……

  XX……

  XX……

  XX……

  XX……

  XX……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用地规模

  涉及区域

  备注

  备注: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性质应标明新建、改建、扩建等;道路项目应标明起讫点。

  —99—

  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

  附表D-单位:公顷

  序号

  12……

  合计

  乡镇

  XXXX……

  基期年

  耕地面积

  耕地保有量指标

  规划近期目标年

  规划目标年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林地面积指标表

  附表D-单位:公顷

  序号

  12……

  合计

  乡镇

  XXXX……

  基期年

  林地面积

  林地保有量指标

  规划近期目标年

  规划目标年

  水资源平衡表

  附表D-1单位:万立方米

  规划基期年

  供水量

  乡镇

  地表水

  XXXXXX合计

  地下水

  外调水

  其他小生农需水量

  城镇(工小计

  地表水

  地下水

  供水量

  外调水

  其他小生农规划目标年

  需水量

  城镇(工小计

  水计

  态

  业

  业+生源

  活)

  水计

  态

  业

  业+生源

  活)

  —100—

  县级以上重要历史文化资源统计表

  附表D-11类别

  世界文化遗产

  历史文化名城

  历史文化名镇

  历史文化名村

  传统村落

  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名录

  资源1:

  资源2:

  资源1:

  资源2:

  资源1:

  资源2:

  资源1:

  资源2:

  资源1:

  资源2:

  资源1:

  资源2:

  等级

  所属县(市)、分区

  —101—

  县级以上重大建设平台、建设项目汇总表

  附表D-12单位:公顷、千米

  类别

  重大建设平台

  重大交通

  建设项目

  重大水利

  重大能源

  重大市政设施项目

  重大环保设施

  重大信息设施

  其他重大邻避设施

  重大文化设施

  重大教育设施

  重大体育设施

  重大卫生设施

  其他重大公共设施

  重大防灾减灾设施

  重大避险通道

  名称

  平台1平台2……

  项目1项目2……

  项目1项目2……

  项目1项目2……

  项目1项目2……

  项目1项目2……

  项目1项目2……

  项目1项目2……

  项目1项目2……

  项目1项目2……

  项目1项目2……

  设施1设施2……

  设施1设施2……

  设施1设施2……

  性质

  建设年限

  规模

  (级别)(仅近期项目填写)(面积、长度等)

  新增建设位备用地规模

  臵

  注

  重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重大安全设施项目

  —102—

  附录E规划指标体系表

  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一览表

  附表E-1指标序号

  分类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绿色发展

  协调发展

  创新发展

  指标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

  科研用地占比(%)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个)

  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平方千米)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平方千米)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平方千米)

  耕地保有量(平方千米)

  建设用地总规模(平方千米)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平方千米)

  市、县域常住人口规模(万人)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平方米)

  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平方米)

  森林覆盖率(%)

  林地保有量(平方千米)

  湿地面积(平方千米)

  自然保护地面积(平方千米)

  自然岸线保有率(%)

  河湖水面率(%)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城市绿地率(%)

  用水总量(万立方米)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城镇污水处理率(%)

  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

  备注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与现状评估指标

  对应关系

  B-09B-11B-14XA-02X

  A-03XA-04B-17B-16A-14A-15A-05XA-06A-09A-07A-10XB-35XXA-27A-2—103—

  指标序号

  分类

  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品质提升

  开放发展

  共享发展

  绿色

  发展

  指标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海绵城市建设面积(平方千米)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每万元GDP水耗(立方米/万元)

  每万元GDP地耗(平方米/万元)

  公共交通占全方式出行比例(%)

  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覆盖率(%)

  城市百辆汽车公共停车泊位(个)

  备注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与现状评估指标

  对应关系

  XXB-05B-30A-17XXXA-20A-21A-22A-26XXXB-39B-47B-03A-19B-49XXB-51A-23XA-13XXA-12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区公预期性

  共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千人)

  燃气普及率(%)

  集中供水普及率(%)

  城市建成区综合管廊长度(公里)

  入境旅游人数(万人次)

  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亿元)

  高标准农田占比(%)

  建成区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步行5分钟覆盖率(%)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人均体育用地面积(平方米)

  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

  绿道总长度(公里)

  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老城区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整治率(%)

  建成区道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医疗卫生机构千人床位数(床/千人)

  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半径达标率(%)

  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注:约束性指标为必选指标,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期性指标进行调整,有条件的县可选择部分预期性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

  —104—

  附录F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表

  一级

  二级

  三级

  010101耕地

  类别名称

  农地

  含

  义

  指耕地、园地、田坎、沟渠等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涂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梗);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0101水田

  010102水浇地

  010103旱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01020103园地

  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树大于合理株树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其他农用地

  指耕地、园地以外的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010301田坎

  010302沟渠

  指梯田及梯状坡地耕地中,主要用于拦蓄水和护坡,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的地坎。

  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护路林及小型泵站。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河流、沟渠的护堤林,以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

  030301牧草地

  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指以天然或人工种植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和割草的土地,包括实施禁牧限牧措施的牧用草地,不包括沼泽场地。

  02林地

  0302指因产草量低无法用于畜牧,或因生态保护不能用于畜其他草地

  牧的草地。

  —105—

  一级

  二级

  三级

  04含

  义

  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各类住宅建筑及其附

  居住用地

  属设施用地。

  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

  0401城镇住宅用地

  属设施,不含配套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等用地。

  指配套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住040101一类住宅用地

  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附属绿地、停车场等用地。

  指配套设施较齐全、环境良好,以多、中、高层住040102二类住宅用地

  宅为主的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附属绿地、停车场等用地。

  指配套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宅为主的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附属040103三类住宅用地

  绿地、停车场等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

  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

  0402农村宅基地

  体建设土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040201一类农村宅基地

  指农村用于建造独户住房的集体所有土地。

  040202二类农村宅基地

  指农村用于建造集中住房的集体所有土地。

  指为居住区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包括托儿

  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小型综合体育城镇社区服务设施场地、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菜市场、菜店、环卫用地

  设施、变电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幼儿园用地。

  指为农村社区配套的生产与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包括供销社、兽医站、农机站、咨询服务、晒场;托儿所、农村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室、小型体育活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动场地、综合礼堂、农家书屋、村民广场与绿地、用地

  农村商贸服务设施、农村卫生服务站、环卫设施、变电设施、宗祠、仓储堆场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幼儿园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指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科务设施用地

  研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城镇和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行政办公用地

  相关设施用地,包括乡政府、村委会、各类村民自治组织的办公用地

  类别名称

  04030404050501—106—

  一级

  二级

  三级

  类别名称

  含

  义

  0502文化用地

  指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指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公共美术馆、纪050201图书博览用地

  念馆、规划建设展览馆等设施用地.指文化馆(群众艺术馆)、文化站、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050202文化活动用地

  (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公共剧场等设施用地。

  指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中小学教育、特殊教0503教育科研用地

  育设施等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指大学、学院、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研050301高等教育用地

  究生院、电视大学、党校、干部学校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

  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等职业教育050302中、技工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用地

  职业高中用地。

  指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九年一贯制学校、050303中小学用地

  完全中学用地。

  050304幼儿园用地

  指幼儿园用地。

  指盲、聋、培智学校、综合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050305特殊教育用地

  学校等用地。

  050306科研用地

  指科研事业单位及其科研设施用地。

  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0504体育用地

  企事业、军队等机构内部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指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050401体育场馆用地

  大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全民健身中心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

  050402体育训练用地

  指为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050403其他体育用地

  指跳伞场、射击场、溜冰场、水上运动等用地。

  0505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医疗卫生用地

  地。

  050501医院用地

  指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护理院、社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设施用地。

  血液中心、动物检疫站等卫生设施用地。

  050502公共卫生用地

  指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急救中心、—107—

  一级

  二级

  0506三级

  0506010506020506030506040606010602060306040070107020703含

  义

  指为老年人、儿童及残疾人等提供社会福利和慈社会福利用地

  善服务的设施用地。

  指为老年人提供居住、康复、保健等服务功能的老年人社会设施用地,包括养老院、敬老院、养护院等设施福利用地

  用地。

  指为孤残儿童提供居住、护养等慈善服务的设施儿童社会福利用地,包括儿童福利院、孤儿院、未成年人救助用地

  保护中心等设施用地。

  指为残疾人提供居住、康复、护养等服务的设施残疾人社会用地,包括残疾人福利院、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福利用地

  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等设施用地。

  其他社会福利指除以上之外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包括救助管用地

  理站等设施用地。

  指商服、商务、物流管理、批发等设施用地,不商业服务业设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城镇和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施用地

  地。

  指零售商业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地,包括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市场,饭店、商服用地

  餐厅、酒吧,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电信、邮政、供水、燃气、供电、供热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等用地。

  指金融保险、艺术传媒、研发设计、技术服务、商务办公用地

  创意产业、物流管理中心等综合性办公用地

  批发市场用地

  指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

  指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以及绿地率小其他商业服于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城镇旅游服务中务业设施用心、宠物医院,以及赛马场、高尔夫球场、观光地

  娱乐目的的直升机停机坪等通用航空、汽车维修站等其他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用工业用地

  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附属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采矿用地。

  指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

  一类工业用地

  患,规划布局无特殊控制要求的工业用地

  指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

  二类工业用地

  患,不可布局于居住区和公共设施集中区内的工业用地。

  指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全隐

  三类工业用地

  患,规划布局有防护、隔离要求的工业用地。

  类别名称

  —108—

篇四:河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度要求

  

  国土资源部关于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7.06.14?

  【文

  号】国土资函〔2017〕359号

  【施行日期】2017.06.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函

  国土资函〔2017〕35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指标的请示》(豫政文〔2016〕186号)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河南省及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新乡市、焦作市、南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印送给你们,请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总量指标和调整原则,抓紧推进省级以下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要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按照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要求,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以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健全人地挂钩机制为着力点,优化用地布局和结构,划定建设用地管制边界,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

  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经批准后,请于2017年11月底前将规划数据库统一整理汇交到我部。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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